【温馨提示】我院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文摘   2024-11-01 18:54   山西  



检查检验

结果互认



— 温馨提示 —

我院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请您就医时,携带近期相关检查检验资料。接诊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您前期的检查检验结果合理互认。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利民惠民!


为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阳泉市口腔医院作为公立口腔专科医院现已开展并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现将我院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公示如下:

检验结果互认清单


检查结果互认清单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


互认标识


在我省范围内,已公布的互认医疗机构名单中所列医疗机构在可互认的检验项目前均标注“晋HR”,作为互认项目标识。


互认条件


原则上,对我省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且在三个月内的检查结果进行互认;对已公布的互认医疗机构名单中所列医疗机构中标注“晋HR”的检验项目(含“★”)且三个月内的检验结果进行互认。


如检查检验结果不能满足临床诊断需求,需要重新检查检验的,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解释重新检查检验的必要性。


出现以下情况,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纠纷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对于以上相关情况,需要进行重复检验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开具检查检验医嘱,加强医患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再次检查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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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阳泉市口腔医院

编辑丨崔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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