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当“紧急联系人”,自己却背上百万元贷款!律师提醒

时事   2024-11-07 21:41   浙江  

朋友投资失败急需用钱,找中介公司向银行贷款,因为征信不好,需要自己当“紧急联系人”。陈先生觉得没什么风险便同意了,和朋友一起去中介公司办了手续。

两人在中介公司从早到晚呆了一整天,在经办人“郑经理”的一番操作下,从4家银行一共贷出了101万元,还付了11.5万元的服务费。

回到家里后,陈先生收到了来自银行的短信,这时候才发现自己从“紧急联系人”变成了借贷人,无缘无故背上了101万元的贷款。

“这不就是AB贷吗?”陈先生说,事发后,他和朋友多次找到这家公司协商退服务费未果,所以找到了潮新闻·钱江晚报“记者帮”。


给朋友当“紧急联系人”

结果自己背了上百万元的贷款


事情要从今年3月份讲起,翁先生因为前几年投资失败,欠下了不少钱。他用手机在网上申请贷款,不知道如何泄露了个人信息,接到了一家贷款中介公司的电话。

“因为我征信不好,他们说可以帮忙解决,所以就过去看了下。”在对方的邀请下,翁先生来到了一家名为“浙易融”的公司,位于杭州上城区江河时代办公中心七楼。

“接待我的人是一名郑姓经理,他和我说可以帮我搞定征信问题,但要收取一笔服务费,并且需要找一位紧急联系人。” 翁先生说,他了解到紧急联系人只是客户无法自主处理事务时,银行联系的特定人员,也没有什么风险,他便找到了自己的朋友陈先生帮忙,对方同意了。

3月19日早上,两人来到了浙易融公司。

“到了现场后,郑经理就一直拿着我的手机在操作,当时我们也提出了质疑,他就说需要紧急联系人的信息,后面又说要开共同账号。”陈先生告诉记者。

郑经理发来的对答模板 受访者供图

随后,郑经理给两人发来了一些问答模板,教他们如何应对银行的问题。接下来又把两个人分开,各自带去4家银行办理业务,先后一共贷出了101万元。

双方签订的贷款服务合同 受访者供图

“贷款完成后,我们才回中介公司签贷款服务合同,一共收了11.5%的服务费,也就是11.5万元左右。”陈先生说,根据贷款服务合同上的盖章信息显示,这家公司的主体为杭州汇融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记者从天眼查上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曾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支付的服务费 受访者供图

事情忙完后,已经是晚上7点钟。陈先生回到家里后,翻开了来自银行的短信,这才发现自己成为了借贷人。

“本来是我朋友要贷款,现在变到我头上了,我的征信没有问题,本来就可以贷这么多钱,那为什么需要他们帮忙,还收取这么高额的服务费呢?”

得知这个情况后,陈先生和翁先生多次找到了这家公司协商,希望退回服务费,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借出来的钱,翁先生已经花掉了一部分,他只能把剩下的钱还给了陈先生去银行还贷,算上之前的服务费,还有20多万元的缺口。


中介公司只肯退还一半服务费

当事人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11月7日,记者和两位当事人一起来到了浙易融公司。

浙易融公司 潮新闻记者 黄玉环 摄

在道明来意后,前台把记者和当事人带到公司的一间会议室里。经过一番等待,两名自称公司管理人员来到现场,脸上都戴着口罩,表示可以代表公司处理此事,但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

其中一位管理人员说,由于经办该业务的郑经理已经离职,如今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需要找到他本人和他当时的上司梁主管才能解决此事,“我们办什么业务,都是讲证据的,材料什么都有,你们真有异议,可以走法律程序。”

记者和当事人便跟随这两位管理人员,来到另一家公司找到了郑经理。不过,郑经理否认了当事人的说法,表示一切都是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也就是说,陈先生在贷款时,知道自己才是借贷人。

双方的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贷款后自己和郑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来说明对方在撒谎。聊天记录显示对话发生在3月25日,当时郑经理通过语音告诉陈先生:“不是你贷的,这笔贷款的话,最终归属权及债权都是你朋友,不是你的负债。”

郑经理对此没有做出更多解释。浙易融的两位管理人员则表示,公司愿意进行退费协商,但需要等到梁主管到达现场后才能决定。

又是一番等待后,梁主管来到了现场。他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内容确实有所变更,可以退还当事人5万元的服务费。

不过,当事人希望浙易融退还全部服务费,双方当场没有达成一致。陈先生说,此前他们也报过警,但因为证据不足,警方没有立案,如果一直协商不成,后续他们会通过司法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潮新闻“记者帮”智库专家、上海博和汉商(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名誉主任邵斌律师表示,在本次事件中,中介公司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把陈先生转变成借贷人,“如果当事人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他原本是作为紧急联系人来的,那是可以推翻这个合同的,因为受胁迫或欺诈的合同,本来就属于无效合同。”

邵斌律师提醒大家,在贷款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到底是借款人、担保人还是紧急联系人。一般情况下,紧急联系人是不用签字的,只要提供身份信息即可。正式贷款时,所有的手续都要自己去操作,而不能让第三方代劳,对需要签字确认的内容一定要再三核实。另外,贷款办理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包括签字合同、谈话录音以及聊天记录等,这样对后续的维权会更加有利。

潮新闻 记者 黄玉环
责任编辑:何昉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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