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第二届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

政务   2024-10-18 19:53   四川  


“监督就是关心、就是爱护、就是支持、就是帮助。”10月1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为新一届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时强调,全省法院都要高度重视特约监督工作,按照“精、细、常、实、新”监督联络工作要求,积极为特约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服务和保障好特约监督员履职尽责,与特约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向特约监督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要更加注重与特约监督员的日常联络沟通,主动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案件评查、涉诉信访接待等活动,为更好地开展批评监督提供第一手材料。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自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切实通过严格办信程序、完善督办系统、加强责任追究、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确保特约监督员工作取得实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次共聘任60名特约监督员(名单附后),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律师及其他有关单位等代表组成,涵盖法律、教育、医卫、科研、经济、宣传等多个领域。




王树江指出,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司法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强化司法监督制约的现实需要,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广泛听取民声民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制度创新。五年的实践表明,特约监督员制度特色鲜明、富有活力、成效显著,已成为四川法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民声民意、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


如何做好监督履职?王树江表示,当好公正司法“监督员”。要树立发现问题就是能力、推动解决问题更显担当的监督履职理念,积极参与视察调研、座谈交流、见证执行等活动,及时监督、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当好社情民意“征集员”。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倾听、反馈人民群众的意愿、呼声和期盼,及时向法院转达社会各界人士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促使法院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当好法治建设“宣传员”。通过更多地走进法院,亲身参与法院活动,了解司法工作、理解司法工作、认同司法工作,积极向社会各届宣传法院工作的特点和司法规律,讲述法院好故事,传递法治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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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特约监督员代表充分肯定了全省法院工作成效,并表示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搭建起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沟通桥梁,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积极建言献策、贡献智慧力量。



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主持座谈会,会议书面通报了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和第一届特约监督员履职工作情况,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谢慧宣读聘任决定,院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杨、王小莉(女)、王启刚、王麒(女)、邓勇、牛晓宇(女)、司马向林、付真卿、华剑锋、李世亮、李正国、李佳蔚(女)、李凊(女)、李毅、向忠、刘才伟、刘宁(女)、刘亦峰、张帆、张国华、张金海、张家荣、张焰刚、张富明、张睿、吴光于(女)、余成新、何敏(女)、何明寿、何显兵、肖仕卫、沈复民、沈根莲(女)、陈昌涛、陈家宏、武秀峰、林夏、罗云、罗佳明、罗俊、罗毅、周红民、周忻、周婵(女)、苑光敏(女)、赵文龙(满族)、赵海伶(女)、胡东飞、胡贵平、秦向东、柴铁锋、耿福能、唐建、庹庆明、谢维雁、蓝逢辉、熊万渝(女)、樊斌、戴学斌、魏学峰。



四川高院
司法公开,司法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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