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实施以来,
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
公积金窗口办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留存余额提取业务的职工较多。
截至11月18日,
提取6个月留存余额业务
已办理230多笔,
涉及金额570多万元。
1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开始实施。新政策优化调整了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留存标准,取消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的限制。即职工在正常还款(指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逾期,并在近两年还款记录中未出现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逾期记录。下同)情况下,借款人、配偶等可补提一次当时留存的6个月缴存额。
结合2023年账户留存12个月调整到6个月的政策,如果上一年尚未补提的,这次可以一次性补提12个月的留存额;如果上一年已经补提,这次可以补提其余6个月的留存额。如果不想采用补提这种方式,也可以通过按月提取还贷方式逐月提取留存额。
为避免缴存职工线下扎堆办理、
排队等候时间较长等问题,
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
提醒相关职工
可直接通过“浙里办”App
自行办理提取业务。
①进入“浙里办”App,点击“公积金”。
②公积金提取项内点击“查看全部”。
③再点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要求输入相对应的基本信息,并上传资料,工作人员即可通过后台进行审核并划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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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陈 潜 通讯员 潘 瑶
编辑丨王 怡
校对丨季虹希
审核丨王军波 黄晓慧(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