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

文摘   2025-01-23 21:18   山东  

1月23日,烟台市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就规范春节期间城区沿街店铺外摆发出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实现城市活力和秩序的平衡,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坚持“便民利商、疏堵结合、规范有序、活跃经济”“不污染环境、不妨碍交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1月24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4日(正月初七)春节期间允许沿街店铺店外有序摆放、规范经营。

一、不得超区域经营。必须在各自店铺门前外摆经营,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侵占其他区域。

二、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摊点及周边垃圾,做到随产随清、人走场净,保持经营场地干净、整洁。严禁向雨水箅子内倾倒泔水、垃圾。

三、严禁阻碍交通。必须在道牙以上经营,不得影响交通,占压盲道、消防通道、广场游园、城市绿地、绿化带,占用公共车位。

四、严禁噪音扰民。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设备招徕顾客,噪音扰民。

五、严禁乱搭乱建。不得搭建固定伸缩棚、四角棚等各类亭棚。

在规范经营期间,相关部门始终坚持对城市公共区域的管理,对占道经营阻碍交通,占压盲道、消防通道、城市绿地、绿化带,有损环境卫生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切实“烟火气”不失“文明风”。

来源:蓬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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