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电动自行车,安全细节不能马虎。
国务院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空间。
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落实国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市(州)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并督促市县于9月全面完成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比标准制定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采取一系列举措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
从源头规划上
为群众使用电动自行车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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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广元等地
修订本地的《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车配建标准修订纳入当地的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严格规划审批,筑牢安全防线。
巴中、绵阳等地
消防、住建、自规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从生产源头到使用终端进行全链条整治,实现“1+1>2”的效果。
■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规模及位置进行审查;
■ 住建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建设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 消防部门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内容,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电动自行车是大家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事关生命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防患于“未燃”,需各部门协同努力,构建安全和谐的电动车使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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