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7月29日,在河南省宝丰县的杨庄镇,发生了一起命案。
尸体呈俯卧状,全身赤裸,高度腐败,头部有钝器伤,头下有血泊。周围地面及墙壁上有“杀人者我”的刻划字样以及用血写的“啥畜性(牲)就是”五个大字。这无疑是对警方的蔑视,这五个血淋淋的大字,也确实激怒了当时办案的警察。可怕的是,从1991年到1995年之间,像这样的案发现场连续出现了11起。死者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是痴呆的男性,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全裸。这样可怕又变态的案件,在90年代无疑是炸裂的、罕见的,这也导致警方耗时三年才摸清罪犯的杀人动机。1991年3月18日,河南省宝丰县肖旗乡的大白庄村安静又祥和。初春的天气,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温柔地洒在农民们的脊背上。田间的小道上,很多人扛着农具走到树荫下席地而坐,谈话声和欢笑声在小小的村子里回荡。原来是村南边的一个麦场内的麦秸垛着了火,村民们陆续赶来,很快将这场大火扑灭。之后,他们瞪大了惊恐的眼睛,里面竟然有一具被烧焦的无头尸体。尸体呈仰卧伏,自胸至腹被剖开,在麦场西南渠沟内发现一被割掉的男性外生殖器。经过警犬追踪,在距离生殖器24米远的一口水井中发现了死者的头颅。经尸检发现,死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胃里还残留有菜叶和香蕉皮等物。经现场勘查、分析案情,指挥部决定查尸源、排嫌疑,双管齐下。于是,四项工作同步展开:一是协查通报;二是辨认尸体;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播发认尸启事;四是以大白庄村为中心对现场周围2.5公里以内的村庄开展调查访问。在做了大量工作没有进展的情况下,警方又先后在河南、湖北等主要报刊上刊登尸体认领启事,然而案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于是,警方决定成立专案组继续开展侦破工作,半年内,警方足迹遍布10余个县、市,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案件仍未能突破。在1992年的7月14日、7月29日短短半个月内,在宝丰县的闹店镇、杨庄镇又连续发生两起杀人案。7月14日,宝丰县闹店村的一个村民,发现自家的火灶倒烟非常严重,浓烟呛的人难以呼吸。他皱起眉头,立即上房检查烟囱的出口,只一眼吓得他差点从房顶掉下来,堵住自家烟囱的竟然是一具一丝不挂的尸体。经法医勘察,尸体呈俯卧状,颈部勒有一节草绳,左手腕绑一尼龙绳,头部有钝器伤,烟炕墙上有大量喷溅血迹。勘验证实:死者被人用绳勒颈而后用现场的土坯砸击头部致死。警方立即对周围村民进行走访,有村民称,两天前在村里看到两个怪异的乞讨者,其中一人穿得破烂不堪,而另外一个人却穿得十分干净整洁。穿着整洁的那个说自己是肖旗乡史营村人,弟弟患了精神疾病,为了方便照顾,便索性跟着一起乞讨。战场立即转移到肖旗乡,以史营、方旗营两个村为中心铺开调查工作,对符合年龄、体貌特征的男青年和呆傻人逐一排查,并采取公秘结合的辨认措施,查尸源、排嫌疑。正当“7.14”案件在紧张侦破中,7月29日,杨庄镇辖区第二瓷厂西一座废弃的炸药房内又发现一具无名男尸。这就是我们开头提到的那个挑衅警方的,写有“杀人者我”的现场。案犯的猖獗行为激怒了警方,他们顶烈日、冒酷暑,走村串户,夜以继日地工作,短短三天,走访近三千人,了解到:7月26日一个衣着较为整齐的男青年领着一个痴呆的人从杨庄火车站顺公路朝案发现场的方向走去,衣着整洁的那个人还边走边用木棍敲打痴呆的那个人。 26日晚,有村民看见这两个人睡在离现场不远的麦场内。27日上午8点左右,村民彭某和往常一样出门干活,看见一个衣着整齐的男青年领着一个赤身裸体的痴呆人进入废弃的炸药库房内。他虽好奇,但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还是没有上前查看,后来他又见这个衣着整齐的男青年坐在库房门口,而那个痴呆的人却不见踪影。警方仔细研究分析,形成了以下共识:
1.两案侵害对象一致,均为痴呆人员;
2.作案手段一致,均为扒光死者衣服,就地取材,用钝器击打头部;
3.作案地点均选在无人居住的偏僻废弃的旧房内;
4.作案前,均为领着受害人在现场附近转游,以寻找作案地点和时机;
5.两案案犯年龄、身高、口音、衣着、体貌特征均相同;
6.1991年“3.18”案件受害人同样是裸体,且胃内容有菜叶、香蕉皮,很可能也是痴呆人员。
据此,警方决定将三案并案侦察,在全县范围内,特别是以肖旗、杨庄、闹店三个乡镇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先后排出重点嫌疑人员40多个,经逐个调查访问、查证落实,因没有证据,死者尸源不清,案件搁浅,警方也一筹莫展。
时间一晃来到了1993年2月14日,宝丰县肖旗乡西南水塘内又发现一具裸体男尸,已高度腐败。经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警方认定这也是一起杀害痴呆精神病人的案件。为了寻找有价值的物证,警方调来水泵、消防车,连续三天三夜将塘水抽干,仍一无所获。4月28日,在肖旗乡南干渠导洪内发现一具男尸,全身赤裸,高度腐败。
5月5日,在宝丰县煤炭供销公司南侧荒地内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全身赤裸,被勒致死,根据死者携带物品分析,警方认定死者为痴呆、精神病人。10月15日,在肖旗村南干渠内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全身赤裸,确认死亡时间为当日凌晨,被人先扼颈致昏后推入水中淹死,从死者手中所握螺丝钉及调查访问情况,推断其为精神病人。这个案犯实在是太猖獗了,仅1993年一年就陆续杀了4个有精神病的男人。按照我们正常人的想法,肯定会觉得他应该会暂时停止作案了,毕竟频繁杀人,警方肯定加大破案的力度。但这个案犯的胆子就是比一般人肥,1994年刚过完年他又开始杀人了。1994年2月20日,在肖旗乡大白庄村南600米水渠内发现一截自腰部以下的残尸,断口处至腿部有焚烧痕迹。经过警方仔细搜索,第二天在肖旗磁趴岭村西干渠一闸门处,发现一截头部至躯干部的残尸,断口有焚烧痕迹。1994年8月27日,闹店乡贾寨村南干渠内发现一具全身赤裸、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尸检条件差,性质难定。1995年5月24日,在肖旗乡大白庄村麦地内又发现一具全身赤裸的无名男尸,经现场勘查认定又是一起杀害痴呆精神病人案件。这几年接二连三的杀人事件,不仅给当地的居民蒙上了一层阴影,无疑也给当地的警方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经过多次案情分析,警方决定改变以往的办案思路,不再是案发后单一的调查、排查,而是在肖旗乡以及附近乡镇大量部署基层干部,时刻掌握各村痴傻人员的动向,同时加强对性格孤僻精神病患者的调查。
由于在90年代之前,从没有遇到过变态杀人案件,在此系列案件的前一阶段,警方一直对案犯作案的动机分析不透。当时在现场勘察时也没有考虑到鸡奸的行为,因此,一直未能发现案犯每次都鸡奸受害者,这一点,警方一直到93年才发现。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的努力终于在1995年8月有了回报!8月23日晚上23点左右,侦查员贾宏伟在县城南关发现了一个衣着整齐的男青年和一个只穿着一条内裤、浑身肮脏的痴傻青年走在一起。贾宏伟立即意识到,衣着整齐的男青年不是痴傻人员的家属,就是案犯。如果是家人,又怎么会让他只穿一条内裤呢?显然,此人很可能就是警方苦苦寻找的同性变态色魔。贾宏伟立即找到战友康永超,一起骑摩托车追赶,并绕道超行,埋伏在前边玉米地内。果不其然,两人走到玉米地时,男青年扒去了痴傻人员的内裤,然后就强行把他往玉米地里拖。经连夜突审,男青年供认了他就是这一系列鸡奸连环杀人案的始作俑者。据他交代,他平时爱看黄色录像带,而录像带中有同性恋的镜头。
他受黄色录像带的影响,也对男人起了性冲动,他曾和本村的一个单身汉发生过同性性行为。此后,他又将这个行为发展为犯罪,专门挑精神痴呆的男性病人下手,鸡奸后再将其杀害。5年时间,连续作案12起,奸杀11人,李某国可谓是胆大包天,也罪恶滔天。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还是落入了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里。至此,这起困扰宝丰县公安局、河南省公安厅及至公安部5年的、90年代初少有的变态系列杀人案终于被河南警方划上了句号!【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