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液碱供应单位(二次)比选公告

民生   2024-11-18 20:08   宁夏  

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液碱供应单位(二次)比选公告


根据《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液碱供应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鸳鸯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液碱供应单位(二次)比选
(二)采购单位: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
(四)供货地点: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
(五)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起至合同金额履行完毕
(六)付款方式: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质量验收合格后,并对供应单位提交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无误后,次月月底前支付当月供货量货款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10%的货款。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销售本次采购药剂资格的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见比选文件“三、有关证明文件”要求);
(二)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参选人需提供2个及以上相关的业绩;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选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液碱(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五)报价函及承诺(格式见附件);
(六)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七)近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鸳鸯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液碱供应单位比选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
由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组成
(三)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评选时间
2024年11月22日下午14:00
(四)递交参选文件和开标地点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材料园区启天路北侧、启合路东侧、启盛路西侧、复兴路南侧
技术联系人:王  启     联系电话:15009507925
商务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8095194560
(五)有关要求
1.参选文件必须按要求用中文编写,所有报价及参选文件中所提的币种均为人民币,否则报价无效。参选文件必须采用装订或胶装的方式。
2.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此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比选须知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参选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
(六)参选控制价上限与报价有效期
本项目控制价不超过198万元。
报价有效期为自参选文件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天。
(七)参选文件规范
1.参选单位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准备参选文件1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
2.参选文件均需打印胶装,由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3.委托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4.参选文件必须装订成册。
5.参选文件必须采用A4纸打印,墨迹清晰,无涂抹,外观整洁,大标题采用二号字,小标题及正文采用三号字。
(八)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参选单位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单位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各参选单位代表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九)比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十)本次比选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比选。
五、比选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比选会议议程;
(二)现场抽取监督人员及评审人员;
(三)介绍比选项目情况并宣读参选单位名单;
(四)比选正式开始,监督人员对比选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宣读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递交参选文件;
(七)评审人员按照比选办法、比选文件开始评选;
(八)评审人员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中选候选人。
六、比选纪律和注意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全程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参选单位或与参选单位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二)在比选过程中参选单位必须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就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各参选单位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参选单位;
(四)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参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五)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设任何参选补偿,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比选单位按照最终中选人报价支付费用;
(六)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参选人应将其参选文件进行密封,在封面及密封袋上注明参选项目名称和参选人的名称、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密封章。如果参选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2.各参选单位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规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参选。
七、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应在中选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

附件1:采购数量及参数
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



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整理发布/宁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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