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文摘   2025-01-05 08:18   内蒙古  

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龚明珠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呼伦湖、岱海、乌梁素海(以下统称“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治理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先后8次对“一湖两海”作出批示指示,对察汗淖尔批示1次。我们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湖两海”生态环境问题有关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要件,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组织实施各项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工程,有力推进“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治理保护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湖长,自治区主席担任总河湖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等担任湖长。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盟市旗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和落实现场督导机制,强化项目监管机制,完善水质水量监测和科研合作机制,推进“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充分认识河湖生态治理保护的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系统规划、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出台了《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岱海水生态保护规划(修编)》《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修编)》《“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岱海流域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十四五”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察汗淖尔“十四五”时期生态保护和修复综合规划》,按年度印发“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治理保护工作任务,明确建设目标、建设时限、监管部门、具体责任人等,建立任务台账,动态跟进监督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点工程。“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项目65个,计划完成投资88.495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83.50亿元,投资完成率94.36%。“十四五”以来,分别向呼伦湖、岱海、乌梁素海补水47亿立方米、0.48亿立方米、26.5亿立方米,“一湖两海”水域面积稳定保持在合理区间,水质稳中向好,流域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目前,呼伦湖水域面积2242.3平方公里,除化学需氧量、氟化物外,其他主要水质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标准。岱海水域面积47.3平方公里,除化学需氧量、氟化物和高锰酸盐指数外,其他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乌梁素海水域面积293平方公里,湖心断面水质达到IV类水标准,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逐步显现,流域生态环境退化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二、强化政策引领和制度创新,高效统筹节能降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以政策体系构建和体制机制创新为牵引,将节能降碳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调,实现节能降碳与经济发展协同并进。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全区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6%,完成“十四五”目标进度达到107%,位居全国前列;“十四五”前三年,以年均1.5%的能耗增速支撑了年均6.1%的经济增速和15.7%的固投增速,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用能要素保障,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构建“双碳”政策体系。自治区出台了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及科技、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牧业等17项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明确了实现“双碳”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制定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保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氢能发展、计量标准体系等11个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形成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双碳”政策支撑和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出台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措施,成为继《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后又一项多方位、多领域、多层次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二是创新改革管理方式,高水平做好节能降碳。加强系统谋划、综合施策,构建形成节能审查、预算管理、产业准入、淘汰落后、节能改造、电价机制、监测调控、责任落实等一揽子政策体系,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管理,有效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建立能耗预算管理制度,构建覆盖地区、行业、企业、项目多层面的用能预算管理体系,以明确的用能预期统筹节能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建立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政策,按照项目能耗强度水平实施差别化的节能审查政策,引导能耗要素向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优质项目配置。坚持把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抓手,从产业准入、淘汰退出、节能、环保等方面严格“两高”项目管控措施,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通报表扬。先行先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推动建立地区碳考核、项目碳评价、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

三是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构建起以指导意见为主体,水资源、能源、土地等重点领域专项落实方案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强化“水能粮地矿材”一体化节约和全链条管理。深入开展待批项目、“半拉子”工程、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开发区建设“五个大起底”行动,有效盘活了一批闲置资源资产,有力破解了全区经济社会领域长期存在的低质低效、闲置浪费等问题。

四是抢抓国家政策利好,全力推进“两新”行动。制定出台推动“两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以及加力支持“两新”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分领域实施方案、超长期特别国债切块资金分配管理方案、重点领域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等27个落实文件,搭建起“两新”政策“四梁八柱”。加大“跑部进京”力度,2024年共争取大规模设备更新及老旧电梯改造补助资金46.6亿元,支持158个项目建设,资金规模居全国前列,176个项目获批工业领域国家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贷款额285亿元。通过大规模设备更新,有效带动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截至11月底,全区规上工业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单纯购置设备投资同比增长110%。国家下达我区3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围绕汽车、家电等8个领域开展补贴活动。全区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已超过16.3万例,带动消费超220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超51.9万台,销售额超23亿元。通过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拉动了消费增长,截至11月底,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11月份限上汽车类销售额同比增长48.4%,限上家电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8.2%。


三、加快构建新型能源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内蒙古充分发挥“头上有风光、脚下有煤炭、手中有电网”的综合优势,坚持煤电油气风光并举、源网荷储协同,大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煤炭资源开发利用“量质齐升”,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一是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建设。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全力推进库布其、腾格里、乌兰布和等“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2024年3月,我区成为全国首个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亿千瓦的省份,截至11月底,新能源装机达到1.14亿千瓦、同比增长37%,新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提高至47%,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1-11月新能源发电量18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3%,占总发电量的25.1%,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创新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计划到2030年,全区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新能源装机达到1.19亿千瓦、综合治理沙化土地1151万亩,2024年全区一体化工程计划实施新能源项目2727万千瓦,配套治沙238万亩。

二是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高比例消纳利用。坚持新能源并网消纳和市场化消纳两手发力,广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创新推行火电灵活性改造、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工业园区绿色供电、全额自发自用六类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模式;开展存量负荷绿电替代、新增大负荷绿电应用、增量配电网消纳新能源、跨盟市新能源消纳合作等示范试点,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创新出台绿电消费自愿认定、绿电消费和绿证购买指南、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鼓励和引导用能单位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力度。预计到2024年底,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达到28.5%,较2020年底的21.1%提高7.4个百分点。

三是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入实施煤电“三改联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煤电供电煤耗保持在306克/千瓦时左右。谋划储备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21个,总投资约336亿元。按照国家规划布局,稳妥有序推进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乌海煤基可降解材料基地建设全面起势。全区煤制气产能达42.6亿立方米,跃居全国第一;煤制烯烃、煤制油、煤制乙二醇产能居全国第二位。


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绿色发展新动能


内蒙古突出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导向,坚持新旧并重、立破并举,推动传统产业“脱胎换骨”、新兴产业“强筋壮骨”,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

一是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老树发新芽”。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有序退出钢铁、焦化、铁合金、电石等传统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十四五”以来,全区已关停退出炼铁产能260万吨、炼钢产能259万吨、铁合金产能421万吨、电石产能390万吨、焦炭产能1705万吨。在全国率先开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清理取缔工作。加快节能降碳改造步伐,“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00个,节能量350万吨标准煤。深入开展节能诊断、能效核查工作,以能效标准为牵引,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和大规模设备更新。

二是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聚链成群”。坚持以新能源带动新工业,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培育新的产业发展长板、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坚持全产业链发展,集中打造风电、光伏、氢能、储能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全区已形成风电整建制配套能力500万千瓦、光伏组件供给能力3050万千瓦、氢能碱性电解槽、AEM电解槽生产能力分别达550台套、3000台套,储能系统产能能力满足1700万千瓦时的装机需求。大力发展绿氢经济,积极构建“一示范区+六基地”氢能产业集群,全区累计批复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39个、绿氢产能107.5万吨/年,成为全国风光制氢项目主要建设地区,项目全部建成后,每年可消纳新能源规模超2641万千瓦。瞄准打造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做好由“土”变“材”的文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业精深加工度,推动从“世界级储量”迈向“世界级产业”。

三是促进高载能产业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逐绿向新”。以高载能产业为载体,加强新建高载能项目使用绿电的刚性约束,强化存量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责任,推动“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产业向“高能效、高绿电、低排放”产业转变。推动“现代煤化工+绿氢”耦合发展,实施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煤+绿氢”制烯烃、内蒙古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制烯烃绿氢降碳升级改造等项目。高标准推进零碳低碳园区建设。开展鄂尔多斯蒙苏等零碳、低碳园区建设试点,构建园区“绿电”引擎,打造“零碳”能源体系,发布实施国内首套零碳产业园标准体系,培育壮大“风光氢储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链,探索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紧抓快干新能源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中国环境监察

编辑:内蒙古碳中和产业协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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