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按照《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九才字〔2024〕6号),根据2024年8月2日我办发布的《关于优化人才认定业务的公告》,现通知如下:
1.2024年11月1日—18日暂停赣服通及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人才认定业务办理,其他服务功能正常运行。省高层次人才认定业务不受影响,仍可通过“人才江西”网人才认定系统办理。
2.为确保“九江人才电子卡”和“九江市人才绿卡”持卡人权益,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设置5年政策过渡期,即在2024年11月1日前已申领“九江人才电子卡”或“九江市人才绿卡”的,在2029年10月31日前仍可享受原权益。
3.自2024年11月1日起,原《九江市人才绿卡管理办法》(九才字〔2023〕34号)废止,并将原“九江市人才绿卡”相关权益移至E类及以上“浔才码”上(见附件1,已申领省“赣才码”的,系统后台将通过信息共享自动生成相应“浔才码”)。
4.根据新印发的《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九才字〔2024〕6号),从2024年11月19日起,我市A-E类人才认定,统一在“人才江西”网人才认定系统(或在手机端“赣服通”→全省通办→人才服务)办理,后台将通过信息共享自动生成相应“浔才码”。我市F类人才认定,在江西政务服务网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或在手机端“赣服通”→“城市服务”选择“九江市”→“上新服务”选择“人才服务专区”)的人才认定新系统办理。
5.为避免一人“多卡”现象和推行“一码通行”服务,已申领“九江人才电子卡”或“九江市人才绿卡”的申领“浔才码”(或“赣才码”),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九江人才服务专区”人才认定新系统最终只保留“浔才码”。
6.“九江人才服务专区”人才认定新系统启用后,旧系统将不再保留。在新系统使用过程中,若有疑惑或遇到问题,可按“属地原则”咨询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人才专员(见附件2)。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来源:九江组工微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