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农业农村局最新通知

民生   2024-11-12 16:48   陕西  





各相关企业、农机合作社:

按照渭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渭农函[2024]194号)文件要求以及《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也可以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农机合作社。

(二)有从事机械拆解报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环保人员。

(三)有开展机械拆解报废应具备的必要设备,应具备相应的电脑、拍照设备和监控设备。

(四)有必要的场所,有专门的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所。

(五)应建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对回收报废的农业机械逐台登记。

(六)必须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

二、申报材料

1、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备案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公和拆解场所情况证明(如租赁的,附租赁合同);

5、拆解设备清单;

6、制定的相关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

7、有关拆解有害废弃物处置处理等环保有关制度、规定或说明。

三、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机合作社)于11月15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富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报名登记。

县级审核:富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对申报企业(农机合作社)条件组织材料评审和现场勘验审核,择优选取符合资质的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审定。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富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中队

联 系 人:许明利

联系电话:0913-8212663

附件: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备案申请表(样表)

请各有关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富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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