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黑河市慈善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举报。1.内部治理方面。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内控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慈善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所有与慈善组织有合作的人员存在未能坚守公益初心和非营利性底线,法纪和廉洁意识淡薄、道德和职业操守低下等问题。
2.机构设置方面。违规设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违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授权合作方变相以地域性分支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等。
3.慈善项目方面。借开展慈善项目名义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德的条件,将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向慈善组织先行捐赠作为给予受益人资助的前提条件。
4.公开募捐方面。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将公开募捐资格以“出租”、“转租”、“有偿使用”等方式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使用;将募得款物交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托管”“代管”;与合作募捐方动员受益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套取第三方配捐等。
5.善款使用方面。未征得捐赠人同意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财产;存在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情形等。
对慈善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由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受理。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受理电话如下:
投诉、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客观如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黑河市民政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黑河市民政局
2025年1月4日
来源 | 黑河民政
编辑 | 李洪洋
责编 | 李洪洋
审核 | 李雪 邵妍
监制 | 崔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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