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H****4号车主,不能任由孩子做这事,当心毁了他们~|五大曝光

政务   2024-11-20 12:31   贵州  

目睹下面这一幕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留言区见)


再次明确一点

车辆的天窗是用于透光透气

不是用来“观景”“兜风”的!


2024年11月16日,黔东南州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一辆号牌为贵H****4号的小型轿车在辖区宁波路有两名小朋友将身体探出天窗外。


滚滚车流中

俩孩子就这样把脑袋和身体

露在天窗外,险象迭生

现场视频>>>

接到举报后

凯里交警立即进行核查


经核查,网友举报情况属实。随后民警联系涉事车主姚某,并告知其情况,约其前往交警队配合调查处理。


11月18日,姚某到交警队后,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车主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姚某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孩子年幼贪玩可以理解

但家长置之不理放任不管

不仅失责

更是把孩子推向危险!


XIANGGUANFAGUI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 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二)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三)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
(五)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汽车的窗户不是孩子玩耍的地方,车辆静止时,天窗可能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孩子的头颈;而当车子在行驶时,一个紧急刹车或者限高横杠可能会对孩子造成无法预估的创伤。


01
车辆急刹时

如果遇到紧急刹车,车速过快时,一个紧急刹车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创伤,轻则肋骨折断、重则摔出车外!

02
车辆行驶时

如果遇到硬物飞来、高空悬物等情况,人的头部也极易受伤。

03
车辆静止时

天窗可能会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头颈。


贵州交警提醒
孩子的安全意识不足
对危险的认知不够
作为家长更应以身作则
加强监管,看好孩子
避免意外发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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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吴再成 
审核/冯庆 
审发/刘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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