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如仲同志代理湄潭县人民政府
县长职务的决定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湄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文杰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文杰同志辞去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湄潭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11月4日,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朝辉,副主任叶大祥、高毅、龙卫东、吴贤华、杨秀军、李魁寿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张修德,县人民法院院长易大刚,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湄潭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湄潭县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市六届人大代表补选事宜、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事宜、县人民政府县长辞职请求的议案、决定代理县长事宜;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湄潭县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补选湄潭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补选了遵义市第六届人大代表。
会议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对拟免职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听取了拟任职人员所作的任职承诺,对拟任职人员、拟辞职人员、提名代理县长进行投票表决。
袁朝辉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融媒体记者周欢)
来源:微美湄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