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一“追星”小学生被骗4万元,警惕电诈“儿童盘”

文摘   2024-11-27 12:19   广西  



近年来

“饭圈文化”盛行

不少学生也成为狂热的“追星族”

不法分子也将诈骗目标对准了“学生族”

真实案例

2024年11月16日中午,广西河池大化瑶族自治县一小学生谭同学(化名)用爸爸的手机刷短视频时,竟然刷到一个附有自己喜欢的“明星”微信二维码的视频。

由于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与欢喜,谭同学立即用爸爸的微信扫描二维码,此时立即跳转到明星“赵某某”的企业微信。

正当谭同学以为追星成功时,却收到对方发来的信息,“赵某某”的微信账号被用于恶意宣传,目前已报警;并要求该同学必须配合律师调查,进行“嫌疑排除”,否则“将移交资料给公安机关,并上门联系父母处理

在“客服”的威逼利诱下,害怕惹祸上身的谭同学只能按对方要求,添加了一位自称是“刘律师”的微信好友,当即收到对方发来的一张“律师证”,他在语音电话中说,现在立即添加代理律师的QQ号,如不配合,将通知当地派出所进行“抓捕”。

天塌了

此时的谭同学已经慌了神,立即添加了“律师”的QQ。“律师”通过语音通话告诉谭同学要偷偷拿着父母的手机进行“安全排查”。

此时,谭爸爸要回了手机。于是,谭同学半夜趁父母熟睡后,偷偷拿着手机来到自己房间,与“律师”进行视频通话进行操作。

就在谭同学将爸爸的微信账号、银行卡信息、短信验证码通通告诉“律师”后,谭同学也被告知:其犯罪嫌疑已被“排除”。

第二天早上7时许,谭爸爸外出买早餐时发现手机已经无法支付,回到家询问情况,才知道谭同学的这一通操作被转出了4万元,于是立即报了警。


诈骗手段剖析

第一步:

骗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的“明星”私人微信、短视频等账号,诱导未成年人添加。

第二步:

骗子冒充公检法,以调查“明星信息泄露”为由,要求未成年人配合调查,否则视为“从犯”或涉嫌违法犯罪。

第三步:

引导未成年人加“律师”好友,要求提供家长的微信、银行卡账号、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以便“洗清嫌疑”。

第四步:

与未成年人网聊或视频,诱导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支付或购物。

1.不要随意在网络平台添加所谓的“明星账号”。

2.若对方称操作违法违规,需要下载屏幕共享软件,还要避开父母操作,一定是诈骗!

3.追星要理性,不要随意点击网站链接、扫码转账等,如被恐吓、威胁或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告知父母或报警处理。

4.家长要保管好自己的手机、付款码、银行卡账号、密码、支付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建立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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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河池网警
编  辑:杏   筱
初  审:吴   琼
终  审:温宜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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