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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高等教育阶段
高中阶段
中等职业学校
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来 源|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奇美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