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和江西省政府批准设立,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院校国标代码13439),是赣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等美誉的赣州市中心城区,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教学设施完备。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
2.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发送报名佐证材料至相应邮箱
请按如下所列佐证材料目录先后顺序,将本人所需材料扫描成一个完整的电子稿(不超过
请根据各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①有本人亲笔签名并贴有彩色照片的《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扫描件。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最新的有效期内的学信网认证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及盖有学校公章的如期毕业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研究方向未在毕业证书上写明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⑤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1.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统一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
2.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指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本次教师招聘考核根据专业特点,主要为笔试、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见附件2)。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试讲、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高于60分全部进入试讲、面试等环节。如遇末位同分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于笔试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没有设置笔试环节的招聘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试讲等环节。
(2)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试讲及面试未达到70分者不予录用,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特点安排。应聘人员在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过程中必备PPT等考核材料,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签到时交于工作人员。
五、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总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是否按照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不低于70分)。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原则上须在本岗位服务6年,未满服务期离职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3.入职后需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七、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6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网址:https://www.gnnustc.com/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67317
联系人:吴老师
https://ky.gnnu.edu.cn/info/1111/25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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