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更好保障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近日,甘肃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就一起国家赔偿监督案件公开听证。
据悉,听证案件是一起因法院查封保全财产引起的国家赔偿监督案件。申请人兰州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服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向甘肃省检察院申请监督。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对采矿权转让法律规定的理解以及查封矿石所有权、矿石采购协议性质等事实和证据的认识与法院认定存在较大分歧,该案涉及到采矿权转让、合同性质的认定等问题,案情复杂,矛盾尖锐,所涉及问题在矿业权转让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为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实质性化解矛盾,控告申诉检察部决定召开听证会,高质效办好本案。
为了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听证意见专业、权威,针对案件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听证会召开前,办案组调阅了原案卷宗,当面听取了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听证员介绍了案件情况、需要听证的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并邀请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律师担任听证员。听证过程中,申诉人充分陈述了案件事实及其诉求,原案承办人详细阐述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作出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分别向申请人和原案承办人进行了发问,并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闭门评议。经过充分评议后,五名听证员分别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申请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关矿石开采、采购协议,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在未批准情况下,申请人不能基于该协议当然获得被查封矿石所有权,申请人也不是适格的国家赔偿申请人,法院驳回其国家赔偿申请并无不当。同时,各听证员对申请人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希望申诉人息诉服判,对其损失可通过其他民事诉讼程序追偿。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公开听证,申请人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规定,厘清了案件事实,明晰了法律关系,全面接受听证员的意见,对法院裁判再无异议。同时,也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为其提供公开、公正、平等表达诉求机会表示感谢。
据悉,今年以来,全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将检察听证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举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重要方式,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在申诉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和简易听证,以检察听证促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有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开展检察听证51件。
来源:甘肃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