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面名片 查看 更多太原招聘
公开聘任执法监督员公告
山西省太原第五监狱
为了加强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提升监狱的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监狱管理局聘任执法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监法制发〔2023〕10号)相关规定,拟聘任执法监督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
聘任执法监督员
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并及时反馈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建议,敢于依法履行监狱执法监督职责;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四)非在职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非在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非在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五)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二
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监狱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应邀参加监狱组织的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监狱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应邀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四)协助监狱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监狱做好群众的政策法规解释说明工作。
三
执法监督员的
权利和义务
(一)执法监督员的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向监狱了解执法情况(非涉密);
2.对监狱管理工作、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办理情况。
(二)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守国家和监狱工作秘密;
2.公开发表涉及监狱工作内容的文章和作品之前,应征得省监狱管理局的同意;
3.在聘任期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监狱工作相关规定。
四
执法监督员聘任程序
(一)人选推荐自荐。
1.人选推荐。监狱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执法监督员人选;
2.人选自荐。按照本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员可携带有关材料于2024年12月15日前提交到山西省太原第五监狱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有工作单位需携带所属单位证明。
(二)审查聘任。太原五监对推荐(自荐)的人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对拟任人选统一制作、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和执法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示。执法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结束可以续聘。执法监督员因解聘、辞聘等导致不足5人的,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补聘,补聘的任期与本届任期相同;
(三)解聘。执法监督员在聘任期内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监督员职责义务及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监督员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收回聘任证书。
联 系 人:张警官
咨询电话:0351-2785859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恒山路新店街28号
特此公告
山西省太原第五监狱 2024年12月2日
END
点击下面名片 查看 更多太原招聘
公开聘任执法监督员公告
山西省太原第五监狱
为了加强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提升监狱的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监狱管理局聘任执法监督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监法制发〔2023〕10号)相关规定,拟聘任执法监督员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
聘任执法监督员
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二)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并及时反馈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意见建议,敢于依法履行监狱执法监督职责;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四)非在职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非在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非在职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存在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执法监督员职责的情形;
(五)不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执法监督员的情形。
二
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监督监狱执法活动,提出加强和改进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应邀参加监狱组织的有关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向监狱反映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应邀列席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审会议,旁听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
(四)协助监狱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监狱做好群众的政策法规解释说明工作。
三
执法监督员的
权利和义务
(一)执法监督员的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向监狱了解执法情况(非涉密);
2.对监狱管理工作、监狱民警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3.了解提出的监督意见办理情况。
(二)执法监督员的义务。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守国家和监狱工作秘密;
2.公开发表涉及监狱工作内容的文章和作品之前,应征得省监狱管理局的同意;
3.在聘任期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监狱工作相关规定。
四
执法监督员聘任程序
(一)人选推荐自荐。
1.人选推荐。监狱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执法监督员人选;
2.人选自荐。按照本公告要求,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员可携带有关材料于2024年12月15日前提交到山西省太原第五监狱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科)。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如有工作单位需携带所属单位证明。
(二)审查聘任。太原五监对推荐(自荐)的人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对拟任人选统一制作、颁发执法监督员聘书和执法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示。执法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结束可以续聘。执法监督员因解聘、辞聘等导致不足5人的,可以依照上述规定进行补聘,补聘的任期与本届任期相同;
(三)解聘。执法监督员在聘任期内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监督员职责义务及有其他不宜继续担任监督员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收回聘任证书。
联 系 人:张警官
咨询电话:0351-2785859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恒山路新店街28号
特此公告
END
山西11地市招聘信息已发布
山西11地市招聘信息已发布
扫码关注查看 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晋城
朔州
忻州
吕梁
晋中
临汾
运城
山西招聘公告
按行业划分 教师
医护
企事业单位
国企
专科
太原教师
太原
大同
阳泉
长治
晋城
朔州
忻州
吕梁
晋中
临汾
运城
山西招聘公告
教师
医护
企事业单位
国企
专科
太原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