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政务   2024-09-30 18:28   山东  

1.是不是所有的小区都可以“收房即拿证”? 

不是。实行“收房即拿证”的小区,必须是已经达到交房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及时为购房人开具发票并办理首次登记,在交房的同时为购房人办理产权登记。尚未达到交房条件的项目和已办理产权证书的存量房不适用“收房即拿证”。

2.购房人在收房现场是否能当场领证?

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时,与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定“收房即办证”时间。在集中交房的时间内,根据购房人需求安排现场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相关办证材料、提供场所、设备;不动产登记联合税务部门延伸登记系统、安排现场工作人员,购房人、开发企业、登记机构三方联动实现“一手拿证,一手领钥匙”。

3.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购房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已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现场收房并领取产权证书。如果购房人错过了“交房即可办证”现场服务,也可以随时与开发企业一同通过不动产“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根据提示提交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可申请免费EMS邮寄送达,所需材料是一样的。

4.不动产预告登记有什么作用?

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一种法律手段,‌旨在保护买方或债权人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获得不动产的物权。‌这一制度通过将未来的物权变动请求权进行登记,‌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开企业或其他相关方在未经登记的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不动产再次出售或抵押,不仅保障了交易的安全,‌也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和秩序。通过预告登记,‌可以确保购房人或其他权利人在未来能够实现其物权,‌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保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5.不动产权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吗?

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核验有效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可以在房屋交易登记、户籍管理、入学、企业开办、金融服务等领域使用。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收房即拿证”改革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也是提高电子证照社会认知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6.“收房即拿证”过程中购房人需缴纳哪些费用?

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程中需缴纳维修基金、不动产登记费和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维修基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核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取,住宅类为80元,非住宅类为550元;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由税务部门核算收取。以上费用在收房现场均可核算缴纳。


解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0543-8602216  

现场咨询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49号


政策文件及解读链接:

http://www.zhanhua.gov.cn/art/2024/9/30/art_305127_10415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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