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务   2024-09-30 18:28   山东  

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沾政办字〔202425


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930

(此件公开发布)

 

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

 

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工作质效解决新建商品房交房、办证“中梗阻”问题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后群众办证难问题,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责的责任体系,实现新建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

二、改革目标

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实现新建商品房项目全流程数据互通、互认和共享,强化新建商品房全生命周期指导与服务。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并同步完成商品房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三、实施范围

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商品房项目。

、工作任务

优化工作流程

1.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结。实行房屋预测绘与不动产权籍调查赋码协同。全面开展新建商品房全预告登记,办理网签备案时同步签订《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购房人需抵押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收集抵押登记相关材料。实现网签备案及商品房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全程网办,实时共享进一步强化金融、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业务联动。指导商业银行做好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工作,对商业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不动产权证书在融资贷款方面的重要标识作用。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沾化管理部沾化金融监管支

2.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新建商品房完成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并及时为购房人开具购房发票。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区发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

3.“收房即拿证”。加强开发建设单位的日常税收征管,做好购房人契税、印花税等的征缴工作。依法督促在建设项目“收房即拿证”阶段前收取购房人契税。落实税收征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平台住房领域信息化“一网通办”平台的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动简化网上缴税功能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约定的条款按时交房,采集提交商品房转移登记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等。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

强化部门协同共享

1.加强数据共享与应用。完善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集成及电子证照在查询、共享和业务联办中的应用。强化部门业务融合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统一标识,实现“收房即拿证”工作与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责任单位大数据局、公安局沾化分局民政局、住建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

2.加强不动产权证书应用。依法推动不动产权证书标识在户籍管理、入学管理、现房贷款、不动产交易租赁等事项的应用通过数据共享切实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便利度。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税务局、公安局沾化分局教育和体育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沾化管理部沾化金融监管支

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服务举措。各部门要秉持“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理念通过精简材料、流程再造、平台搭建、场景集成打破部门壁垒形成合力,不断提升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丰富全程网办、上门服务、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免费邮寄等惠民利企举措,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局、税务局

2.进一步优化联合竣工验收。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的指导意见》,明确验收事项、流程、时限、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加快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

3.推行“多测合一”。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原则将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人防、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责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完善保障措施

1.规范行业秩序。强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联合服务工作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依规为房地产领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沾化金融监管支

2.建立诚信体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觉依法履行开发建设经营义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积极推进“收房即拿证”。对于不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办证义务、不及时实施交房交证、已售不动产不及时开具发票或提供发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纳入企业信用管理责任单位发改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收房即拿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优化服务水平注重改革创新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收房即拿证”改革事项保障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加强对“收房即拿证”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主动延伸服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从根本上引导规范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企业和群众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促进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强化督促指导对符合“收房即拿证”条件但未实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引导企业配合开展“收房即拿证”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暗访检查、实地查阅台账等方式加强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地见效。

 

附件: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任务分工

 

附件

 

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

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及任务分工

 

一、成员名单

  刘文礼  

副组长高荣海  自然资源局局长、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房泽盛  住建局

纪  桦  税务局局长

周威伟  区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组  员:李志鹏  区发改局副局长

王树军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魏  勇  区网络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房  森  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副局长

张丽霞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君  区教体局副局长

宋志伟  区住建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金超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屈桂雷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光献  区税务局副局长

赵海龙  区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白相瑞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沾化管理部副主任

李国利  沾化金融监管支局党委成员、副局长、纪检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等工作。高荣海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王树军、宋志伟、宋光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内设机构

工作专班下设6个工作组。

(一)协调督导组

组  长:王树军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付  斌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宋明杰  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魏栋杰  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张  敏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职责任务负责专班内部的综合协调、统筹联络、后勤保障、会议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筹备相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写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工作方案、汇报、讲话等综合性文稿。负责调度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推进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工作督促加快改革落实到位。开展全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各项任务目标的年度考核考评等。从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适时抽调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办公。

(二)优化服务组

组  长:宋志伟   区住建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安   倩   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

                  宋明杰   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范世超   区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主任

                  王   猛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王   鹏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科科长

职责任务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推行“多测合一”。实行房屋预测绘与不动产权籍调查赋码协同。全面开展新建商品房全预告登记,实现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申请,全程网办,实时共享。新建商品房完成验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并及时为购房人开具购房发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约定的条款按时交房,采集提交商品房转移登记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为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等。

(三)税收服务组

组  长:宋光献  区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魏栋杰  区税务局税政二股股长

王如美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

宋明杰  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史艳娜  沾化金融监管支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小组组长

职责任务加强开发建设单位的日常税收征管,做好购房人契税、印花税等的征缴工作。依法督促在建设项目“收房即拿证”阶段前收取购房人契税。落实税收征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平台住房领域信息化“一网通办”平台的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动简化网上缴税功能等。进一步强化金融、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等业务联动。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做好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工作,对商业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强化不动产权证书在融资贷款方面的重要标识作用。

(四)信息共享组

组  长:赵海龙   区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张树浩   区大数据局中心综合室副主任

宋明杰   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梁金甲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

王  鹏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科科长

王俊青   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股股长

高洪芬   市公安局沾化分局户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刘  伟   区教体局团委书记

陈美玲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股长

杨开宁   区发改局工业与固定资产投资股科员

    职责任务完善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在查询、共享和业务联办中的应用。强化不动产权证书在公积金贷款、入学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标识作用,同时加强婚姻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进一步强化部门信息共享集成,推动部门业务融合,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统一标识,实现“收房即拿证”工作与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等。

(五)诚信评价组

组  长:李志鹏   区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邓贝贝   区发改局社会发展和信用股科员

郭庆朋   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股股长

宋明杰   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职责任务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推动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规范房地产市场。加强沾化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将“收房即拿证”改革中企业诚信守信情况纳入信息系统。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等。

(六)舆情引导组

组  长:魏  勇 区网络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李国瑞   区网络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明杰 区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副股长

贾占武 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

职责任务组织各相关单位持续关注、收集和分析舆情信息及时了解改革事项社会反响和热点事件。根据舆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应对策略。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政策文件及解读链接:

http://www.zhanhua.gov.cn/art/2024/9/30/art_305127_10415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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