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全民参与的碳普惠体系,2023年1月省委、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提出要印发实施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碳普惠核证减排量消纳渠道。同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思路,聚焦4大关键体系,部署11项重点任务,标志着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的起步。
碳普惠是针对小微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绿色出行、农林业、海洋、工程减排、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减碳行为,基于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量化或赋予一定价值,并运用商业激励、政策支持、市场交易等方式,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增加碳汇的机制,包含减排场景和减排项目管理、减排量签发与交易、减排量消纳、碳普惠市场的监督、商业激励等全流程,需要从政策层面对各个阶段的规范化管理做出顶层设计。为此,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山东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9月1日之前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0531-51798226,51798223
联系邮箱:sdqh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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