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货车司机“黑吃黑”获刑!
政务
2024-10-19 12:09
江西
黄某、赖某龙均系货车司机,2022年8月上旬,黄某通过朋友介绍,从赣州市运输一批货物到深圳市,完成运输后发现货物是香烟。黄某知道私运香烟是违法行为,便认为即使货物丢失,货主也不敢报警。于是和赖某龙商议今后可以提供运输为由将货主的香烟骗走变卖获利,并由赖某龙联系销路。2022年8月19日,黄某再次接到朋友的通知,驾驶货车来到高速路口装运货物。货主将58箱香烟交给黄某,黄某发现货主托运的货物是香烟后通知赖某龙,要求其马上联系销赃途径。赖某龙谎称该批香烟是抵扣运输款得来,让朋友帮其销售,变卖货款共计26.2万元,赖某龙获利16.2万元,黄某获利10万元。经瑞金市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价格认定,涉案香烟的市场批发价格为人民币23.4675 万元。黄某被抓获归案,主动退还赃款10万元;赖某龙投案自首,主动退还赃款16.2万元。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黄某、赖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467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赖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黑吃黑”案件背后的被告人心理动机是,私运香烟是违法行为,自己占为己有后,对方也不敢报警。抱着这种“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的侥幸心理,殊不知,这样“黑吃黑”的行为同样构成犯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千万不要因为贪图眼前利益而以身试法,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
来源:红都检察
编辑:张睿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许可转载标注来源,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