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融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融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破产财产将于3月3日在阿里法拍,评估价422879081元,起拍价342532055.61元。
1月16日,宣告潍坊融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融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2024年10月25日,法院指定潍坊融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管理人进驻融顺公司后,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融昌公司在人员、财务、经营场所、经营管理等方面与融顺公司存在高度混同、难以区分的情况,管理人认为融昌公司已丧失企业法人的独立人格。
融顺公司、融昌公司实际办公场所均位于潍坊高新区宝通街与高新二路交叉口“九里元著”项目的售楼处及板房内。同时,两公司之间资金来往频繁、数额巨大,无法说明资金用途。
潍坊融晟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两公司的小股东,代运营管理商品房的预售,将两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并运营,推广名为“九里元著”,并作为一个整体项目进行推广,关联公司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2024年12月4日,经法院裁定,对潍坊融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融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融顺公司、融昌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管理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融顺公司、融昌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截至2024年10月18日 , 融顺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92233172.46元,负债总额为1014880610.82元,净资产总额为-122647438.36元,资产负债率为113.75%;截至 2024年12月4日,融昌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53500918.02元,负债总额为726171539.80元,净资产总额-72670621.78元,资产负债率为111.12%。
因融顺公司、融昌公司已被裁定合并破产清算,融顺公司、融昌公司合并后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545734090.48 元,合并后的账面负债总额为1741052150.62元,合并后的账面净资产总额为-195318060.14 元,合并后的资产负债率为 112.64%,融顺公司、融昌公司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法院认为,融顺公司、融昌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潍坊融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潍坊融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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