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文摘   2024-09-10 12:48   湖北  

作为我省首个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的区域协同立法项目,《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于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半年时间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如何?长湖流域综合治理情况怎么样?……9月9日上午,长湖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水利部门如何发挥职能优势,加强长湖流域保护?针对长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生态环境部门在落实长湖保护条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来自中省驻荆媒体和市直全媒全网各媒体的记者在发布会上纷纷提出问题,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长湖是我省第三大湖泊,上游及湖面横跨荆门、荆州两地,下游流经潜江。长湖流域在荆门辖区主要涉及沙洋县、掇刀区以及漳河新区,是我市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管控单元。去年12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今年1月,潜江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长湖协同保护的决定》。“两条例一决定”3月1日起同步施行,为推动构建长湖“一湖共治”格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条例践行‘一湖一法’的立法思路,突出区域协同,专设‘区域协作’一章,在联席会议、规划、监测与信息共享、执法、人大监督等方面,与相邻地区建立协作机制。同时,条例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市长湖实际的基础上,在部分制度设计上体现地方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飞雁在对条例进行解读时表示。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发布会上,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志远介绍,市水利和湖泊局将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保面(容)积、保水质、保功能、保生态、保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深入推进长湖流域综合治理。以长湖形态保护和水工程安全为抓手,加强湖泊空间管控、巩固划界成果,强化涉湖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湖泊防洪减灾能力。


一是系统规划,分类施策。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摒弃“就湖治湖”思维和急功近利想法,遵循“系统观念”“一湖一策”,因地制宜,因湖施策,制定差异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守住底线,久久为功。严守湖泊面积不萎缩、污染不恶化、功能不退化的底线,针对湖泊实际和特点,梳理问题清单,剖析问题成因,坚持轻重缓急、实事求是,合理确定近远期任务和措施,对湖泊进行全方位治理。


三是源头治理,整体推进。统筹全流域治理、全要素治理、全过程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摸清湖泊污染源和污染情况,抓好源头治理,强化源头截污、精准治污、常态管理,构建部门联动、上下联控、河湖联防工作格局。


四是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各级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整合相关渠道资金,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支持,有效利用政府专项债券,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湖泊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不断提升湖泊防洪减灾能力


一是实施堤防达标工程。推进长湖防洪达标、骨干河渠加固等项目实施,集中力量补齐湖泊基础设施短板,守牢安全底线。


二是推进湖泊岸线保护。在湖泊保护范围内,严禁非法侵占湖泊水域岸线,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对湖边塘进行整治,实施塘埂拆除、岸线调整、水系连通等,逐步恢复湖泊形态。


三是纵深推进清四乱。巩固湖泊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推进湖泊“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湖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坚决遏增量、清存量。持续开展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和非法矮围整治,保证河湖畅通。


四是严格用途管控。规范涉湖项目管理,按照“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的原则,严把受理、审查、许可关,严格管控各类湖泊水域岸线利用行为,决不能发生“人进湖退”现象。




推进长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军介绍,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印发了《长湖流域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对10类问题24项治理任务明晰了治理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限定了整改时限。


一是排查整治入湖排污口。实施长湖库区排污口排查,18个需整治的入湖排污口完成整治17个,剩下1个于今年底完成。开展长湖入湖支流排污口排查,7条入湖一级支流已排查5条,剩下2条计划今年底完成,8条二级支流的排查于明年6月完成,完成后按污染源类别交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予以整治。


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督促沙洋经济开发区完成园区管网混接错接、老旧破损、污水处理设施不稳定达标等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持续开展长湖周边重点企业监管执法,今年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重点点位42个,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5起。


三是筹措资金实施生态修复。争取中央专项资金近2.7亿元,完成长湖湖区水质生态修复和长湖湖滨带生态治理项目,正在实施沙洋县后港片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四是整治农村黑臭水体。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全市105个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其中长湖流域内31个已开展整治。


五是加强流域监测监管执法。定期开展长湖水生态监测,按月实施长湖水质国家考核及流域内跨乡镇水环境质量考核。开展市域内协同执法,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通过一系列治理,长湖水质由原来的劣V类逐步提升至Ⅲ类。根据国家监测考核结果,长湖我市辖区内水质2023年为Ⅲ类,2024年初至今,保持为Ⅲ类。




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发布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侯晓静介绍,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力推动长湖流域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等各项工作。


一是摸清任务底数,建立“一张清单”。以镇(社区)为单位,全面摸排长湖流域种植、养殖、农村人居环境现状及底数情况,明确重点治理任务清单。目前,流域内畜禽养殖户清单已建立,5亩以上水产养殖连片池塘及单个池塘全部建档,农村建改户厕全面建档立卡。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落实“三项强化”。强化政策引领。全面对标对表,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制定《荆门市农业农村局长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统筹部署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发挥市农业农村局长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专班职能,完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协同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治理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应对措施到点到位。强化考核评价。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纳入县市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畴,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抓实“四大行动”。实施“减量行动”。加大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措施推广力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确保流域内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5%、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继续保持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实施“清洁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清保行动”,持续开展“洁千村”行动,确保流域内行政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提升。实施“沃土行动”。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总结推广畜禽粪污处理新工艺技术模式,加强粪肥还田管理,分类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户、散养户开展粪污收集处理工作,确保流域内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实施“碧水行动”。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分区分类、逐步推进,确保养殖尾水达到《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来源:荆门九派通融媒体中心(记者 章辉 吴浩 乔锦 见习记者 施洁茹
编发:孙弋雯
审核:吴东来
终审:张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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