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9﹞9号)要求,结合《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成残联﹝2019﹞67号)规定,切实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结合安德实际,现就2025年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年龄:
户口在安德街道的0-15岁
有康复需求的儿童
二、集中申报时间
1月2日——1月10日
1月2日:云凌村、吉祥寺社区
1月3日:安龙村、永盛村
1月6日:广福村、云丰村
1月7日:金柏村、两路口社区
1月8日:棋田村、泉水村
1月9日:望乐社区、云桥村
1月10日:安宁村、红专村
*备注:分散申报时间:1月11日——12月31日工作日时间内。
三、申报范围:
1.康复补贴对象:符合《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成残联﹝2019﹞67号)规定的0-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有成都市郫都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或区(市)县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2.送训补贴对象:到康复机构持续接受康复训练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儿童。
国务院及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需纳入康复救助范围的其他残疾儿童,按其规定范围纳入,救助的标准和申请审批工作依照本办法执行。
四、报需材料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街道残联提出救助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成都市郫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接受审核和认定。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残疾儿童的家庭户口簿、残疾人证、三级以上资质的医疗或康复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评估结论(因年龄原因未办理残疾人证的儿童可凭此件先行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监护证明或委托代理证明。
2.申请医疗手术类项目救助,需提供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出具的手术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其中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补贴项目救助,还需提供国家或省级《人工耳蜗救助项目申请表》以及未纳入国家或省级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送训补贴类项目救助,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安德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安德街道安平东路239号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唐老师;
咨询电话:028-61779888(安德街道残联)
更多详情,可查看本公众号12月6日发布《政策解读 | 成都市郫都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