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10月29日以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以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1、望广大购房者理性选房、买房,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2、在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时,购房者应该核对监管账户,由购房人直接将购房款打入监管账户以防利益受损。3、购房款直接打入监管账户后签订未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于30日内向开发公司索要已网签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4、警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咨询、投诉电话:0319-4326373、4328805、432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