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把党的绝对领导扎扎实实落实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抓好检察机关自身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既要在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又要在检察改革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作为基层检察院,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检察业务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健全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机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落实党的绝对领导。聚焦严格公正司法,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检察改革和实践,在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突出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为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必须更加有力服务党的自我革命,更加有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充分发挥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作用,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促进源头治理“围猎”行为,助力反腐败这场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走向深入。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为检察改革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准确把握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始终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政治建设具体化、实质化,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做深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细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始终推进权力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融合推进检察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始终从严加强纪律建设,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做好内外兼修这门必修课。
坚持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检察职能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这一宪法法律赋予的根本职责。
作为基层检察院,一是要对标党中央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着力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承担更重责任、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结合新时代以来检察工作的发展变革,更加深入理解“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中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三是要抓好《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本着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认真研提意见,确保规划提出的改革举措符合党和人民要求,符合司法工作规律,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真正起到对新征程检察工作发展的牵引作用。四是要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数字检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也是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高质效的法律监督。
改革开放是干出来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新征程上,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将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根本保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过程,贯穿到更有力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过程,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改革推向前进,助力把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来源丨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