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现开展艺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评选项目、评选条件、评选方式及程序
详见附件1
申报流程
1、申请本科生三好学生、本科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直接通过线上申请即可:数字学工——办事大厅——评优评先——荣誉称号——对应项目申请。
2、申请十佳三好学生、十佳优秀学生干部、十佳杰出研究生、十佳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学术标兵的,除需要在数字学工进行申请外,还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照片,模板见附件7。
3、申请本科生先进班级、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需提交先进班级申报表及集体事迹材料,包括班级简介和班级照片,模板详见附件7。
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分为表格材料和事迹材料。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7。请各位同学于11月14日中午12点前完成系统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给本年级辅导员。
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仔细进行申报。
2、各年级要精心选树先进典型,悉心指导相关学生集体和个人进行自我总结,认真凝练成果和特色,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参与班级建设的积极性,促使各班级团结奋进。
3、各年级要以评选为抓手,大力开展宣传、展示等活动,强化示范效应,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努力成为榜样的“争先意识”,进一步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助力学校学风建设提质增效。
*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提取码:1112
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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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子晨
责编 | 高艺轩
审核 | 朱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