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 年“青春有梦,不负韶华” 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12 17:04   四川  





艺术学院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浓厚学校创新创业氛围,激发我院大学生创业热情,推动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选树一批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大学生创业典型,经研究,艺术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 年“青春有梦,不负韶华” 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本、硕创业者(含休学创业者)及毕业2年内的创业者。



二、评选条件


1.创新创业典型人物需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

2.典型人物需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其创新创业事迹须真实,且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感染力,能在大学生中起到教育、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评选办法


1.自愿报名

请意愿参与的同学,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 电子版材料

2024年11月18日中午12:00前,将候选人将推荐表、事迹支撑材料、具有代表性的生活照两张(不少于3M),统一放进文件夹,打包命名为“姓名-年级-创新创业典型人物申报材料”,压缩发送艺术学院科创中心邮箱swpukczx666@163.com;

(2) 纸质版材料

2024年11月18日中午12:45-14:00,将候选人将推荐表(一式一份)、事迹支撑材料(一式两份),交至艺术楼102科创中心同学处。

2.学院推荐(11月20日)

学院根据报名情况,严格审查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将收集的申报材料统一提交到双创中心。

3.双创中心组织遴选(12月1日前)

双创中心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评选材料和对象进行全方位审核和考察,择优选取10名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评选结果将在双创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4.学校宣传表彰(12月)

双创中心将整理先进典型事迹,并通过网络、线下展示、路演、展演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向入选者授予“西南石油大学创业典型人物”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杯。

5.双创中心将择优推荐入选人物参加教育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在2023和2024年度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中取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团队负责人。

2.在2023和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入选国家年会作品的团队负责人。

3.在2023-2024年期间创立的公司或其他经济实体,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申报人需在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股份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30%。

未尽事宜,请联系:

李老师  电话:83037862

全芯仪  电话:13607371667

*相关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提取码:1112



 艺术学院科创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ND-

编辑 | 高艺轩

责编 | 高艺轩

审核 | 朱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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