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发展型城市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起来抵制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政务   2024-10-10 17:25   四川  

护助健康成长

拒绝有害内容


什么是“护苗2024 绿书签行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全民阅读、网络文明等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护助健康成长 拒绝有害内容”为主题,组织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阅读、文明上网,切实增强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涉未成年人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营造护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

都离不开书籍、网络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每一颗幼小的心灵都值得

最纯净、最营养的精神食粮

一起来识别、抵制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




普法小课堂

你的周围还有这样的场景吗?





中小学生在网上浏览一些含有淫秽、色情、暴力等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内容,这些情况极易诱发其产生违反社会公德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规定到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创作、出版、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第五十条 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第五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网络信息。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遵守法律法规

坚决抵制非法出版物





护助健康成长

拒绝有害内容

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

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让我们不断提升未成年人

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共同营造一个

有生命力的、纯净的、充满希望的

绿色文化环境!


部分内容来源: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南宁扫黄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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