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福建交通应急广播
联合推出
《路上那些事儿》警民1+1
本期嘉宾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宁德高速公路支队
一大队汽车城中队中队长 尤陈瑞
起大早给孩子报名
一路狂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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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秒钟,事故发生!
08月17日07时50分许,甬莞高速宁德段,游某驾驶小车从主车道超车,期间急踩油门加速,仅7秒钟便超过前方车辆,接着因车速太快,3秒后车辆失控,小车先是碰撞右侧水泥挡墙,随后碰撞左侧中央隔离护栏后停于快车道上,车辆失控后游某被卡在驾驶座上,失去意识。
据了解,因游某的孩子即将读高一,当天就是报名时间,遂游某起大早为赶时间回家给孩子报名,便一路超车高速行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游某因操作不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十次事故九次快,驾车出行不是速度的竞赛,而是家人对你平安抵达的期许。一定要谨记,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错过出口
大客车刹车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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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惊魂!
6月15日16时许,小车驾驶人詹某从福安驾车回赛岐,因詹某驾驶技术不够熟练,因此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路侧标志牌,再加上当天又下着雨,即将错过出口匝道,一时着急未观察后方来车,先是紧急制动,随后向右强行变道,后方的大客车因避让不及与之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小车驾驶员轻微受伤。
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事故未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民警最终认定,小车驾驶人詹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链接 🔗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交警提醒
长途出行前要提前规划好路线,了解高速沿途出入口、服务区等信息。
高速公路上,距离服务区和出口2公里、1公里、500米时均设有提示牌,行驶途中要注意观察并留意导航提示,至少提前1公里变道至右侧车道,做好出口准备。
万一不慎错过出口,应“将错就错”继续行驶至下一出口再重新规划路线,切不可随意变道、急刹减速、倒车逆行!
只因一个动作
车辆碰撞腾空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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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险!小车直接报废
2024年8月5日上午,宁上高速宁德福安段,周某驾驶小车搭载1名乘客从湾坞开往周宁,行至徐江隧道时,因其对该路段不熟,向右低头查看手机导航,滑动手机屏幕进行操作,导致方向盘惯性向右偏移,就是这几秒钟的分神,酿成了事故。
经查,驾驶员及乘客均有系安全带,副驾驶座乘客系驾驶员的母亲,事故造成乘客肋骨骨折,车子受损比较严重,达到报废标准。
民警对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对其分心驾驶行为处罚款50元,记3分。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警提醒
分心驾驶无异于盲驾,驾车时分心驾驶,特别是使用手机看导航、接收信息、拨打电话等情况,待遇到突发情况发生时很难进行有效操作;短短几秒钟的疏忽与走神就有可能引发一起交通事故,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拒绝分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所有驾乘人员,特别是后排落座的乘客们,在上车后第一时间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正确使用好安全带,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
司机被卡车内
事发前监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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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令人心酸……
8月31日14时,在甬莞高速倪家山隧道内,刘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该路段时,追尾碰撞前方余某驾驶因故障低速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造成后车驾驶人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询问得知,该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刘某为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当日早上6时53分从杭州出发,一直到事故发生时的14时01分,连续独自驾驶7小时8分,期间仅仅几次为上厕所停留几分钟。由于其认为高速服务区餐食费用较高,早饭、午饭均在车内通过零食解决,民警调取车内行车记录仪视频,发现驾驶人刘某在事发前曾多次揉眼、挠头、打哈欠,神态疲惫,最终酿成事故。
最终,民警对刘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链接 🔗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
“驾驶机动车不得连续驾驶超过四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二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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