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9点,29年前发生的“四子王旗警察枪击案”,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记者从被告人邢志强家属方面了解到,此次重审从26日至28日,连续三天开庭。
去年8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邢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邢志强认为自己无罪,属正当防卫,提出上诉。今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部分证据不足”,裁定该案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裁定书
邢志强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友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德芳告诉记者,该案发回重审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相关机构对孟永清死亡因果关系、多种因素参与度等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枪弹伤,同延误治疗、孟永清自行用玻璃划开身体取出弹头的行为,与其因感染性休克死亡的参与度均为同等作用。
赵德芳表示,与一审不同的是,当年与邢志强同行的好友李华将作为证人出庭。此外,他们还邀请了法医专家出庭,协助辩护方给出专业意见。
从“正当防卫”到“涉嫌故意杀人罪”
死者如何被击中有不同说法
▲一审判决书
END
来源:红星新闻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点亮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