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旅客激增,我县道路狭窄,多处坡陡弯急,为确保县域道路及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车辆安全行驶,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状况,2025年春节假期间大型货车限行规定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5年1月28日0时开始至2025年2月4日24时结束。
二、310国道8时至21时禁止运输危险、剧毒化学品货车通行; 21时至次日8时通行期间禁止运输危险、剧毒化学品货车在310国道任何路段停靠。
三、潼港引线(204县道)全时段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车和过境货车通行,请绕行连霍高速或310国道。
四、连霍高速港口收费站全时段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五、始发地或目的地在县城主城区(南新街以北,不包括南新街;双桥大街以南,包括双桥大街;尚德路以东,包括尚德路;东至城区最东边断崖) 8时至21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
六、始发地或目的地在县城北区(双桥大街以北,不包括双桥大街) 8时至21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途径310国道进入县城北区的大型货车在双桥大街与尚德路十字左转驶入县城北区,禁止在双桥大街与尚德路十字直行或右转。
七、S312潼关段8时至21时禁止大型货车通行。(西至华阴交界,东至转盘以西)
潼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