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文称,警惕“债务和解”风险,远离各类非法“解债”“化债”“债务和解”套路。
近期,广律(深圳)法务服务有限公司及代理合作机构向信用卡、贷款逾期客户,预先收取服务费,曲解国家银保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不良资产处置文件精神,宣称与AMC等金融机构合作,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实现2.5折化解债务,如不成功可退款。
同时,广律为扩大业务,不断培训和解专员,招聘代理商,收取加盟费用。事实上,广律以骗取客户资金和加盟费为目的,无力实现债务和解,涉嫌犯罪,被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办公场所已被查封。
此前,据媒体公开报道,广律深圳公司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解债”为幌子,每单按照“解债”总额的25%收取服务费,并承诺债务人在6至18个月内化解债务,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变相非法吸收资金,用于发放代理商佣金和日常经营开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查扣冻结涉案资产价值超千万元。
“犯罪嫌疑人胡某芬、何某荣、吕某远等人在深圳市龙华区创建广律深圳公司,在全国6个地区等地设立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通过招商会、发展代理商等方式,在全国范围经营2.5折‘解债’业务,并大肆收取解债服务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李越介绍,广律深圳公司制定代理商佣金制度,搭建专门业务平台记录、发放业务佣金,累计在全国发展超2万名代理商,收取2000余万元代理费,向5000余名解债人收取超过2亿元“解债”服务费。其中,宁夏烽鸣公司薛某、李某等人作为宁夏代理商,帮助广律深圳公司在银川及周边地区吸收200余人超700万元资金。
据了解,在此骗局中,受害对象均为信用不良或逾期的负债群体,多者负债近百万元,少者负债近二十万元。绝大多数人抱着侥幸心理,以继续借贷、刷信用卡等方式筹集资金向广律深圳公司支付“解债”服务费,使他们旧债未清、又添新债,不仅耽误了债务人的正常还款期限,而且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了又一次侵害。
警方提醒,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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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南方+
编辑: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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