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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以创新提升为抓手,紧盯难点堵点环节,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努力打造政府采购“安易采”品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聚焦助企惠企实效,推动政采活动精准高效。简化流程,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推行缴税和社保告知承诺制,简化企业申报材料流程。督促单位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履约验收及支付进度,合同签订时限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合同备案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在供应商提交履约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验收;支付时间从收到发票起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预算单位做到“三同时”,即验收、开票、支付同时进行,提升资金支付效率。用好政策,全面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保驾护航”。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提升至40%;截至第三季度,全县政府采购总金额2.05亿,其中中小企业采购金额1.84亿元,占比高达89.76%。降低成本,全面取消非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货物和服务项目取消质量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推进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截至第三季度,我县共完成非公开招标项目51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达100%,为供应商节约交易成本60.26万元。
聚焦采购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事前强化培训辅导,增强风险防范能力。针对近年来处理投诉举报、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中查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培训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加强对参训者的案例式专训。建立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答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办理采购业务时遇到的难点、堵点和热点问题,以“零距离”交流打造“暖心式”服务,促进政府采购政策效能持续释放。事中密切跟踪监测,主动上门服务企业。积极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持续深化“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根据企业需求,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牵头汇编并上门送达《安福县政府采购50问》,定期举行亲清连心政企恳谈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既解读采购政策,又帮助解决难题,确保惠企政策直达中小企业神经末梢。事后靠前化解矛盾,构建亲清营商环境。探索建立“质疑介入”机制。按照“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模式,在质疑环节提前介入,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项目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情况向财政部门报备,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法律政策提示和答复提醒。通过选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有关投诉举报信访事项,有效减少了疑转诉案件。今年共接到政府采购投诉8例,通过调解投诉人主动放弃投诉1例。探索建立“标后履约回访”制度。围绕交易流程、服务水平、合同履约、资金支付等方面开展标后服务回访,根据反馈的问题持续优化采购流程,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1-8月,累计对15个重点项目9家单位开展标后回访。
聚焦关键风险领域,全力提升监管质效。开展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对内控制度、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合同签订、款项支付、投诉质疑等全流程活动进行“全面体检”,今年共对5家采购人下达政府采购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与下年度部门预算挂钩,相应扣减5%政府采购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重点审查指定品牌定向采购、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方面,发现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等违法违规项目14个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维护统一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依法保障各方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监 制:许庆华
终 审:刘志宏
复 审:朱贤文
编 辑:谌建波
来 源: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