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红军长征湘江战役 90 周年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专题摄影作品征集通知

文摘   2024-05-16 13:56   广西  

2019年9月12日,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设施落成仪式在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举行。摄影:黄克

为纪念红军长征湘江战役 90 周年,缅怀在湘江战役中牺牲的革命先烈, 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激发干部群众的爱国爱党爱军热情,铭记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展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根据工作安排,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桂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决定开展纪念红军长征湘江战役 90 周 年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专题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桂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 二)承办单位:

桂林市摄影家协会

板塘耳木洞红军遗骸安葬仪式   唐艳兰 摄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4年10 月 31 日 24 时止。

三、征集对象

广大摄影爱好者、专业人士均可参与。

灌阳县新落成的“红色书店”建成面积有580平方米,店内设有以湘江战役为背景的红色文化元素,设立了红色图书专柜,图书陈列品种达1万多种。唐艳兰 摄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稿主题

1、长征影像——拍摄地点为全州、兴安、灌阳、龙胜、资源等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有关的五县地域,重点征集有关 湘江战役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 基础设施等红色资源摄影作品,具体可参考《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广西段红色资源参考名目(桂北五县)》( 附件2)。

2、发展成就——有关上述五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地域工农业发展、能源开发、生态保护、交通设施、 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3、幸福生活——有关上述五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地 域构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 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的小康社 会, 以及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所体现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好人善行、文明益举、时尚新风的摄影作品。

全州县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凭吊广场。唐艳兰 摄

( 二)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数量。应征者投稿单幅数量不限,拍摄时间不限;组照限 6-12 幅,拍摄时间应为不同季节或不同场景。作品以纪实类为主。

2、作品要求。作品的摄影器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所有作品均不得在后期添加或改变原始拍摄元素,可接片,允许裁剪和适度的饱和度调整。不接收电脑创意合成作品。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得添加边框、不得添加文字装饰内容、不得添加作者姓名水印。投稿作品单幅图像长边不小于 3000 像素(JPEG 格式,单幅图片文件大小应在 2M 以上)。

3、作品投稿方式。应征者均实名电子投稿,投稿需统一以压缩文件夹形式,不接受分开单张的邮件投稿;邮件和压缩包文 件夹命名格式:作者姓名+ 电话号码。每张照片的命名格式:“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电话号码”,同时每幅(组)作品均填写《摄影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 1 ),于 10 月 31 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到专用投稿邮箱:1020615900@qq.com。

位于全州的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每天都迎来无数参观者。唐艳兰 摄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规格。终评入选者接到通知后 5 天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 10M 以上的JPG 大图、胶片拍摄的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 二)评选数量。本次摄影征集活动将评选摄影作品 90 幅 (组),重点从长征影像类型中评选。

( 三)奖项设置。本次摄影征集不设等级奖,入选作品稿酬 每幅(组)500 元(含税 )。

六、评选程序

主办单位根据征集要求,采取遴选、评审、报审、公布等规 范程序进行。

(一)遴选。承办单位根据投稿数量和质量,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入围作品,进入评审环节。

( 二)评审。主办单位将组成专家评委组对遴选出的作品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 90 幅(组)作品。

( 三)报审。专家评审结果报市委宣传部审定。

( 四)公布。审定后利用市属新闻媒体及相关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最终结果。

新的长征路上,桂林将红色文化作为全市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唐艳兰 摄

七、声明事项

应征者请仔细阅读以下声明事项,收到征集通知即视为应征者或合法监护人知晓并同意相关事项、应征风险及以下条款。

( 一)应征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中使用所有素材的版权、著作权及肖像权由应征者自负。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如产生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解决和承担一切责任,与主(承)办单 位无关,并且主(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 二)本次征集活动所有作品稿件不退稿,不按要求送稿视为无效稿件。

( 三)稿费( 收藏费)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 四)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展览、复制、剪辑、研究、出版、放映、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的使用权,有权在各类场所进行公益类型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 五)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声明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

( 六)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用。

(七)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委宣传部宣教科,联系人及电话:谭明辉,283364618877380448桂林市摄影家协会,联系人及电话:欧元福,13977371212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桂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2024 年 5 月 16  日

附件1:纪念红军长征湘江战役 90 周年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专题摄影作品信息表.docx

附件2: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红色资源参考名目(桂北5县).docx

桂林市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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