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教育厅·选调教研员·本科起】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选调教研员公告,1月6日报名!

教育   2025-01-02 18:06   黑龙江  

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等规定,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原黑龙江省教育学院)始建于1959年,隶属于黑龙江省教育厅,公益二类,按正厅级事业单位管理。学院具有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中小学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育评估、教育国际交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教育史志与年鉴的组织编撰以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等职能,承担黑龙江省教育评估院、黑龙江省教育国际交流中心、黑龙江省电化教育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指导中心、黑龙江省基础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黑龙江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黑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职责,是省内唯一一所服务龙江教育发展,为教育决策提供智库服务的高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详情可登录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hljjsfzxy.cn/)查询。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坚持突出配备急需岗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考察等方式择优选调。



三、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教研员8名,详见《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获取岗位及就业信息



四、公告发布网址


(一)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

网址:https://www.hljjsfzxy.cn/

(二)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



五、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

(四)选调对象为全国中小学校对应学科在编在岗市级(含)以上骨干教师或公益一类教师研培机构在编在岗教研员;

(五)教育理论功底扎实,教学经验丰富,中小学教师须有10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教研员须有6年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九)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意:1.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选调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在选调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选调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有师德违规问题的人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选调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六、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确认、业绩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配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选调信息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8时30分至1月21日17时。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邮箱为rsk82456998@163.com。

报名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邮箱的回复为准。

3. 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已获得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国(境)外院校毕业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6)现供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附件4);

(7)拟选调岗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保存。材料名称格式: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选调岗位代码+姓名,例如:“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40201+王**”。

4. 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报考者须及时关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相关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过程中,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通过人员可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后续选调等环节。

(四)现场资格确认

1.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2. 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报考人员需提供能全面体现近五年个人工作成绩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业绩材料类别详见《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人员业绩材料清单》(附件6),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4. 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五)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业绩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业绩考核、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即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业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 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考察业绩与科研成果和工作实绩,依据《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业绩考核基本要求》(附件7)和本人提供的个人工作业绩材料,现场资格确认后,由学院组成考核组进行评定。业绩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 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选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3. 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考察

1. 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依据总成绩,按照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与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的通知。

2.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3. 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选调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调配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门户网站、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调配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调配、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工作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451-82456028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业绩考核、面试、体检与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学院及其主管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开选调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选调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开选调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学院及其主管部门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451-82456998、0451-82456015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计划表

2.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选调人员政审表

6.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 报考人员业绩材料清单

7.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 业绩考核基本要求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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