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动市管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公开选聘鸡西市市管国有企业副总经理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情况
(一)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63年,目前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为城市供水、水质检测、污水处理及深度净化。公司注册资本1697万元,截至目前资产总额243741万元。曾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国家建设部“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省质量协会“全省用户满意企业”、全国用户委员会“优质服务月先进单位”、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标兵”、省委省政府“文明标兵单位”、全省建设系统文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相继被中国企业联合会评为2018年度《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省企业联合会评为2019年度“诚信企业”。
(二)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64年,是鸡西市唯一一家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国有独资公益性企业。主营业务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定制公交客运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目前资产总额7189万元。曾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先进企业”,在全国公交企业中率先进入“国家二级企业”行列。
二、选聘职位
1.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职
2.鸡西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职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有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和实践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反对“四风”,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6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与企业相关行业的经济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经历,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2.一般应当为省管国有企业及所属企业、市(地)属国有企业、县(市)区属国有企业中比照正科级及以上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相关行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相当职务层次工作3年以上人员,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以后出生),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
5.非中共党员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6.符合《鸡西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和资格。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或者因违纪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严重违纪给予处分未达到规定年限或在处分影响期内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严重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主要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等情形。
四、薪酬待遇
鸡西市供水有限公司和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3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聘任期间享受企业副职领导薪酬待遇。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1月6日8时30分起至1月15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对照选聘公告中的岗位,登录黑龙江招才引智网https://heilongjiang.iguopin.com/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关业绩证明及选聘工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应聘材料选聘工作组予以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并告知测试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的始终,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少于3人,由选聘工作组讨论决定是否取消职位选聘。
(三)选聘测试
测试包括竞聘演讲、自由化面谈。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主要经历、工作业绩和主要优势,对企业行业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的认识判断,围绕竞聘职位阐述对企业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与措施等内容。自由化面谈以评委会提问方式进行,重点测试人选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以及与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其他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由评委会根据竞聘演讲、自由化面谈情况进行打分。
(四)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差额考察,选聘岗位与考察对象比例一般不低于1:2。通过适当方式对人选开展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素养、事业情怀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拟聘任人选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项目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经相关程序研究决定,对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聘任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弄虚作假或报名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其聘任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若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则合同无效,应聘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应聘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考察等工作,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选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操作,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全程接受投诉或者举报,以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467-2356607。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鸡西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10-88006655
政策咨询电话:0467-236979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鸡西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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