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7日,吉林省的15岁少年为了救落水同伴,不幸卷入水流溺亡。
据了解,被救者在事发后并没有对这位少年的母亲表示感激之情,甚至还对这位母亲出言不逊,让这位母亲感到非常气愤。
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少年的母亲决定将对方告上法庭,并索求47万赔偿金,这个案件在法庭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
很多人对于这位母亲的做法表示支持,但也有人认为她的要求过高。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被救者为什么会表现出这样的态度呢?
安丰龙,一名出生于1995年的少年,由于父母早年离婚,他一直与母亲杜秀梅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
2010年6月7日,放假的一天。由于炎热的天气,安丰龙就与5个伙伴约好一起去附近的河道游泳。空荡的河道里有6个少年在尽情地嬉戏。
突然,一个名叫刘硕的少年像掉进了深坑一样逐渐下沉。刘硕惊慌失措地大喊:“救命!救我~”。安丰龙迅速向刘硕的方向游过去。
另一个同伴王武佳也紧随其后,两个少年一个拽腿一个拖腰,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刘硕拽上了岸。
村民们迅速赶到现场,立刻联系了学校里的老师。班主任听说了这件事情后,立刻打电话给安丰龙的母亲杜秀梅,杜秀梅听了班主任的话后,双腿不禁颤抖起来。
她急忙赶到河边,看到刘硕颤颤巍巍地走向她:“阿姨对不起,安丰龙为了救我,掉水里了。”杜秀梅听到这句话后,两眼一黑,差点晕厥过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杜秀梅每天以泪洗面,食不下咽,人也变得苍老了许多。一周后,安丰龙的尸体终于在河道下游4公里的地方被打捞上来。
杜秀梅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彻底崩溃了。周围的邻居们也不禁为这个少年的英年早逝感到可惜。
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到了安丰龙的事迹后,决定为他颁发见义勇为的证书和10万元的慰问金,并为他在当地举办了一场追悼会,以此纪念这位英勇无畏的少年。
一开始,杜秀梅沉浸在悲伤之中,没有多想。然而,事后,杜秀梅开始反思这个事件。
她儿子出事的那条河水位很浅,平时去洗涮的村名都没事,怎么唯独刘硕和儿子会突然溺水?她开始调查当天的所有细节,试图找出事情的真相。
她跑到刘硕家准备再问问当天的情况。然而,刘硕的父母见到杜秀梅,没好气的将对方赶出门。声称安丰龙自己玩水溺亡是他的活该,这种言辞让杜秀梅感到十分痛心和失望。
杜秀梅愤怒无比,于是,一气之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儿子讨回公道。她将造沙厂、水利局和刘家人全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7万元的损失费。
在法庭上,尽管刘家人竭尽全力进行狡辩,但事实始终摆在那里。最终,法院对此案件做出了判决。
判令水利局和沙场共同赔偿杜秀梅25万元的损失,刘硕一家则被罚款1万元并向杜秀梅道歉。对于这个结果,杜秀梅虽然有些不满,但她也表示会继续上诉,为儿子争取更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