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堆龙德庆区私人住宅建设行为有关事项公告

时事   2024-11-22 20:05   西藏  


关于堆龙德庆区私人住宅建设行为有关事项公告


堆龙德庆区私人住宅建设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拉萨市关于严禁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私人住宅建设行为,促进城乡建设管理有序,改善城乡风貌和人居环境,有力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严格控制堆龙德庆区范围内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行为,现将私人住宅建设行为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涉及私人住宅领域的以下“两违”行为
(一)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违法用地行为;
(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用地行为;
(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违法建设行为;
(四)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
二、规范私人住宅改建审批流程
私人住宅改建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得投入使用,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两违”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堆龙德庆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主审王  丹 丹
编审次仁昂南

编辑:索朗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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