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产业园沿江片区(LXYJ01-LXYJ03单元)
详细规划》批前公示(公众意见征询)
《九江市十里片区(SL01、SL03、SL04单元)
详细规划》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十里片区的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43号)的要求,统筹安排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优化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落实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为十里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边界北起快速路,南至庐山山麓,西起长江大道,东至莲花大道,规划区总用地面积838.25ha,包含SL01、SL03、SL04三个详细规划单元,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831.73ha(几何面积)。
三、目标定位
发展目标:城南客厅、庐北门户。
功能定位:以行政办公、生态居住为主,重点发展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第三产业的城南综合服务片区。
四、空间结构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规划结构为“二心、二轴、五区”。
二心:行政服务中心、科教中心。
二轴:十里大道公共服务主轴、濂溪大道区域交通联系轴。
五区:综合服务区、居住生活区、生态工业园区、科教文化区以及休闲旅游服务区。
五、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总用地规模为838.25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831.73公顷(几何面积),规划常住人口规模9.0万人。
六、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共安排居住用地291.77 公顷,占总用地34.81 %。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81.68 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06公顷,农村宅基地9.03公顷(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外0.47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0.39 公顷,占总用地17.94 %。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17.33 公顷,文化用地面积11.66 公顷,教育用地面积104.57 公顷,体育用地面积4.01 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9.20 公顷,社会福利用地面积3.64 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64.81 公顷,占总用地7.73%。其中商业用地31.14公顷,商务金融用地5.09 公顷,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28.58 公顷(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外0.52公顷),社区商业结合居住用地配建。规划加油加气站2处。
4、工矿用地
规划安排工矿用地45.01 公顷,占总用地5.37 %,其中,新型产业用地面积11.74公顷,一类工业用地33.27 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安排交通运输用地153.77公顷,占总用地18.34%。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146.19 公顷(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外0.0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7.58 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公用设施用地3.14 公顷,占总用地0.37 %。其中,供水用地面积0.93 公顷,供电用地面积0.77 公顷,环卫用地面积0.82 公顷,消防用地面积0.62 公顷。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安排绿地及广场用地102.83 公顷,占总用地12.27 %。其中,公园绿地面积89.80 公顷,防护绿地面积7.03 公顷,广场用地面积6.00公顷。
9、特殊用地
规划安排特殊用地6.42 公顷,占总用地0.77 %。其中,军事设施用地5.76 公顷,宗教用地0.66 公顷。
10、陆地水域
规划安排陆地水域16.81公顷,占总用地2.01 %。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陆地水域面积14.5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陆地水域面积2.24公顷。
11、其他非建设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总面积3.29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0.39%,均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非建设用地。其中,耕地面积0.87公顷,林地面积2.29公顷,草地面积0.03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10公顷。
七、综合交通规划
1、区域交通
规划规划区对外交通主要有快速路、G105国道、G351改线(G4231)。
快速路红线宽度40米,双向4车道,在规划区西北部有邹家河互通,在东北部有前进西路互通。
G351国道改线红线宽度40米,在规划区内部分段与莲花大道并线。该路由也是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G4231)路由。道路采用地面和高架两层形式。
2、城市道路系统
规划干路网形成“三横四纵”结构,三横为快速路、濂溪大道、莲花大道,四纵为长江大道、十里大道、木樨路以及莲花大道。规划区整体路网密度为6.6km/km²,较总体规划略有提升。
依据道路等级及其承担的功能,规划区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
快速路:为高架快速路,为双向4车道。
主干路:规划形成网格型的主干路系统,是连接各片区的主要道路,为贯穿全区或组团之间的交通服务。道路红线宽度为30——50m。
次干路:次干路是连接主干路和支路之间的道路,主要为组团内交通服务,道路红线宽度为18——30m。
支路: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10—18m。
八、图纸
1、区域位置图
2、规划结构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九江市濂溪产业园沿江片区
(LXYJ01-LXYJ03单元)详细规划》公示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有效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指导九江市濂溪产业园沿江片区的规划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 43号)的要求,统筹安排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优化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等控制指标体系,落实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要求,为濂溪产业园沿江片区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法定依据,特编制《九江市濂溪产业园沿江片区(LXYJ01-LXYJ03单元)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北以长江为界,南接杭瑞高速、衢九铁路,西邻金安组团(新石路),东至九江有色金属冶炼厂,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1.98平方公里。
三、目标定位
功能定位:以绿色食品、临港物流为主,以材料制造、轻工机械为辅,打造城东港区临港物流中心、九江市绿色食品产业基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
发展目标:注重规划区与江洲镇、金安片区、芳兰科技城等周边区域的衔接,研究区域产业结构,构建完善的生态产业链,将规划片区打造成集绿色生产、临港物流、商务办公、信息服务、商贸展销等为一体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并促进现有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创造富有生机活力、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四、空间结构
规划区总体布局为“一心三轴四片区”。
一心:以新港镇镇区为主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轴:滨江产业发展轴、纵向产业发展轴、生活服务轴。
四片区:产业发展区、服务配套区、港口物流区、石化生活区。
五、用地与人口规模
规划总用地规模为1198.6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1061.73公顷(椭球面积),规划常住人口规模3.0万人。
六、土地利用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共安排居住用地168.14公顷,占总用地14.03%。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33.47公顷,一类农村宅基地0.13公顷,二类农村宅基地34.55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1.34公顷,占总用地2.61%。其中,机关团体用地面积7.0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0.05公顷),文化用地面积2.50公顷,教育用地面积14.20公顷,体育用地面积3.52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2.29公顷,社会福利用地面积1.82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69.44公顷,占总用地5.79%。规划设置3处集中商业用地,社区商业结合居住用地配建。规划加油加气站3处。
4、工矿用地
规划安排工矿用地417.67公顷,占总用地34.8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244.55公顷,占总用地20.40%;二类工业用地165.32公顷,占总用地13.79%;三类工业用地7.80公顷,占总用地0.65%。
5、仓储用地
规划安排仓储用地102.58公顷,占总用地8.56%。均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安排交通运输用地173.98公顷,占总用地14.51%。其中,铁路用地11.6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0.31公顷),公路用地3.76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3.70公顷),港口码头用地19.9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0.32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30.03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8.93公顷),交通场站用地8.6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0.15公顷)。
7、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安排公用设施用地50.00公顷,占总用地4.18%。其中,供水用地面积1.06公顷,排水用地面积10.04公顷,供电用地面积0.85公顷,环卫用地面积0.38公顷,消防用地面积0.66公顷,水工设施用地面积37.01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36.40公顷)。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安排绿地及广场用地94.99公顷,占总用地7.93%。其中,公园绿地面积50.57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0.19公顷),防护绿地面积43.10公顷,广场用地面积1.33公顷。
9、特殊用地
规划安排特殊用地0.85公顷,占总用地0.07%。均为宗教用地(城镇开发边界外0.21公顷)。
10、陆地水域
规划安排陆地水域25.74公顷,占总用地2.15%。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河流水域面积3.1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河流水域面积22.60公顷,坑塘水面面积8.66公顷,沟渠面积2.51公顷。
11、其他非建设用地
其他非建设用地总面积63.95公顷,占总用地规模的5.34%,均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非建设用地。其中,耕地面积26.05公顷,林地面积28.20公顷,草地面积9.25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0.46公顷。
七、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干路网形成“四横四纵”规划结构,四横主要为滨江东路、二仓路、九湖东路和沿江路构成,四纵为芳兰大道、疏港大道、新港大道、食品大道构成。规划区整体路网密度为4.73 km/km2,较总体规划略有提升。
依据道路等级及其承担的功能,规划区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3个等级。
(1)主干路,是九江市交通体系中贯穿多个片区的结构性通道,是规划区交通体系的支撑骨架。
①滨江东路,是城市东西向交通性干路,西接九江市区,东至城东港区,红线宽度40m。
②芳兰大道,南北向干路,串联金安组团、芳兰组团、威家组团,红线宽度40m。
(2)次干路,是规划区串联各单元的交通主线,分别为二仓路、沿江路、新港大道、疏港大道、食品大道和九湖东路,红线宽度20-30m。
(3)支路,是各单元内部地块交通流的支撑和疏导者,引领地块交通流进入次干路、主干路,同地块结合紧密、布局灵活,红线宽度4-24m不等。
八、图纸
1、区域关系图
2、规划结构分析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道路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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