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开发区一企业被罚2万3!!

民生   2024-11-09 21:21   山东  




案例简介:

2024年3月25日,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办工作人员在对青州市某工程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破碎区域风机电机外壳未进行接地保护、仓库破碎区域空压机皮带未安装防护罩、控制室配电室断路器未安装相间隔板,属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消除事故患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青州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2.3万元行政处罚。



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提示

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分析产生的根源并纳入风险系统进行预防控制,使安全管理的焦点从预防事故向预防隐患转移,进行源头治理、防控,严防“带病运行”,‌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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