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
/ “大美漫路——铭记、创新、新长征”第四届重庆市动漫艺术作品展览
2024年是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为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感悟信仰之力,理想之光,以敢于斗争的强大勇气,顽强拼搏的磅礴力量,走好新时代长征路,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和四川美术学院决定共同举办“大美漫路 ——铭记、传承、新长征”第四届重庆市动漫艺术作品展览。
展览以“铭记、创新、新长征”为主题,面向国内各高校师生、中小学教师及动漫企业、动漫艺术家征集长征和新长征主题动漫艺术作品。展览以动漫艺术创作为载体,共同探讨伟大长征精神的艺术新表现;共议“动漫+思政”传播创新手段;分享新长征之路的新经验,共谋影视动画教育与产业发展、社会美育的融合创新与新发展。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办单位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四川美术学院
承办单位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动漫艺术委员会
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成都美术学院
重庆动漫及数字艺术产业学院
重庆市动漫科技与文化遗产活化工程研究中心
重庆市课堂内外智慧美育研究院
二、 展览组委会
主 任:焦兴涛
副主任:魏 东、郭小兵、周宗凯、周小波、高中立、郭 宇、杨开富
组委会成员:王茜濡、曾 巧、孙玉成、王 睿、张伟鹏、林 敏、李 刚、史立成、崔 可、陶 宇、雷 鸣、沈正中、张 宁、布志国
办公室主任:布志国(兼)
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
三、 评审委员会
由重庆市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并邀请部分外地专家组成。
四、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展览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西部动漫港”展厅
五、 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作品200件。
六、 征稿范围
(一)征稿题材
1.再现红军长征的悲壮历史,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以长征精神、红色经典为创作题材的作品;
2.表现新时代、新长征路上社会主义建设和新长征再出发、新发展的作品,包括新科技、新事物等等;要求健康向上,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3.多元化、立体化讲好中国故事,携手探索动漫与民族文化相结合的途径,以高度文化自信为动漫行业注入持久的精神力、创造力和传播力。
(二)作品类型
1.影片类:动画、影视宣传片、影视纪录片、微电影、影视特效;
2.新媒体类:数字媒体、数字雕塑、游戏、VR、交互设计、多媒体视频设计、演出设计预演;
3.静态作品类:插画、绘本、连环画、漫画、电影概念氛围图设计、影视游戏概念设计、戏剧舞台设计、人物造型设计等;
4.教育教学成果类:该展览将设立专区,展示戏剧与影视专业建设成果、课程建设成果、教师技能创新成果、教材建设成果、教学资源建设成果。
(三)作品要求
1.影片类
视频时长不多于 10min(长篇或系列片可以提交 10min内的视频剪辑),MP4格式,H.264视频解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音频不低于16位,48000Hz,1张海报,提交的视频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
2.新媒体类
视频时长不多于10min,MP4格式(APP 设计、网页设计、互动装置、数字多媒体类、虚拟场景类作品。互动装置、数字多媒体、虚拟场景类影像视频作品文件须转换为MP4格式),H.264 视频解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音频不低于16位,48000Hz,1张海报,大小不超过2000mb)。提交的视频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
3.静态作品类
提交展板120X240CM或120X120CM电子文件,作者自行设计与排版,由组委会统一打印布展,JPG 格式,200DPI 像素。(提供电子文件由组委会根据展示效果确定展示方式和尺寸),不得在画面中出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
4.教育教学成果类
提交展板240X120CM的电子文件,JPG格式,300DPI像素,展板内容体现该成果的建设过程。作者自行设计与排版。单独提交一份 word 版本的成果简介(200字以内)。
七、征稿对象及参展要求
1.征稿对象:国内各高校师生、中小学教师及动漫企业、动漫艺术家个人;
2.投稿作品原则上要求2022年之后创作,并且从未参加过市级同类展览的作品。
八、投稿须知
(一)投稿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止;
(二)投稿邮箱:sngeetze1998@qq.com
联系人:四川美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办公室 阳老师
联系电话:023-65920092 17801082973
(三)投稿内容:将投稿作品相关内容及《作者登记表》《作品信息表》(见附件)打包发送至上述邮箱。
九、评选办法
1. 本次展览所有类别作品一律不收取作品原件,参与作者按组委会统一展览版式(附件3)进行排版设计,并参加评审;
2. 评审结果将在重庆市美术家协会官方公众号公布。入选作品将由组委会组织印刷装裱参加本次展览。评选作品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抄袭、高仿等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十、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将根据不同类别评出等级奖若干;
2、展览组委会向所有获奖和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获得等级奖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重庆市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十一、 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报送作品参加本展览者,应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规定;
3、展览组委会对本次展览具有最后解释权。
重庆美术家协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