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磐安县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精神及2025年度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现就我县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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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7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6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1.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5.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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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科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 网上预报名。在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www.21wecan.com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现场确认地点: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监察科(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405室)
3. 考试缴费。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7日-1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
三、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5年4月2日-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www.21wecan.com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登录www.21wecan.com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1.请各单位将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后)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2日前报送至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科。
2.为了避免人员聚集,请各单位严格把好初审关并根据文件要求按顺序整理好现场确认材料,同时合理安排人员来现场审查。
3.未尽事宜与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科联系,联系人:厉红丹,联系电话:84662839。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5日
扫码下载2025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2025年度磐安县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4〕4号)文件和金华市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公告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考试时间:2025年4月26、27日两天,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共分4轮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或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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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网上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磐安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监察科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考区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申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中专学历不必提供);
5.临床实习证明(仅限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四)考试缴费标准。2025年我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71元。
2025年4月16日-2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1.我县集中现场确认时间:12月4日-5日;现场确认地点:磐安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监察科(磐安县安文街道龙山路1号县政府大院3号楼405室,联系人:厉红丹,咨询电话:84662839)
2.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呈报《202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1份(见附件)。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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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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