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延续补贴申领!今年最后一次!

时事   2024-11-22 09:30   浙江  

关于再次延续旧房装修、厨卫改造
使用材料购置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为了让近期正在装修但未及时提交申领资料的市民,享受到旧房装修材料购置补贴政策,根据省有关“两新”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再次延续旧房装修、厨卫改造补贴申领工作。本次额度内补贴资金按照窗口申请时序且11月28日前(含)复审通过的申请者(包括上期未被摇中的申领者)实施摇号兑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时间

申领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8日,此次是2024年度最后一次,请符合申领条件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登记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方可申请受理登记:

1.2022年1月1日前竣工房屋;

2.取得装修备案表或装修备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城镇房屋在浙里办备案;农村房屋村、镇乡街道两级审核备案);

3.2024年8月22日之后实施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的项目和购买的材料,补贴材料范围详见9月10日(点击文字跳转链接)“磐安广电”公布的相关内容;


办理流程

1.装修备案。在规定时间内城镇房屋在浙里办备案(上传产权证、装修前后或施工中图片);农村房屋村、镇乡街道两级审核房产权属证明。

2.补贴资料提交建设窗口。申请人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备案表(备案通知书)、材料发票和装修前后照片及其他资料,详见9月10日(点击文字跳转链接)“磐安广电”有关内容),到住建局一楼窗口进行受理登记,通过相关科室初审及复核。

3.现场核查。资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实地查看装修现场,核实项目是否符合申领要求。

4.摇号并公示。11月29日对以下申领者实施摇号:1.上期未被摇中的申领者;2.按照窗口申请时序且11月28日前(含)复审通过的申请者;摇中者公示5个工作日。

5.拟文拨付。公示无异议的,财政局协同我局联合下文,再拨付补贴资金。



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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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王丹红
二审|黄家林
终审|曹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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