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伟的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徐慧峰的双鸭山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姚玉洪的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桂杰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军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刘庆义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岳明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俐兴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立波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玉娟、李景华、张宝佳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29日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赵晓东的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 微的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廷权的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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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思雨
审核: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