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4单位4个人获全国“八五”普法通报表扬
日前,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邢台市4单位4个人获表扬。
获得表扬的4个单位为市委政法委、市行政审批局、南和区司法局、市第三中学。获得表扬的4名个人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占峰,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依法治理处处长李国,南宫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李文秋,中国工商银行新河支行对公客户经理曹怡然。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邢台市锚定“全民普法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这一定位,紧扣“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这一目标,狠抓“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这一关键,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全民普法,围绕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围绕重点环节开展全过程普法。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他们在工作中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普法工作,着力培育群众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筑法治之基,积法治之势,为推进普法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