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签发

政务   2024-11-16 08:56   河北  

邢台市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签发

协同攻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日,市委书记、市总林长杨猛,市长、市总林长宋华英共同签发2024年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协同攻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要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部门协同攻坚,有力有序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持续巩固和拓展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总林长令指出,要构建协同保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实行“总林长”负责制,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改革信息共享沟通,定期研判会商,合力解决改革难题。信都区、内丘县、任泽区、沙河市、临城县5个先行示范县(市、区)要率先落实各项改革举措,为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协同推进林权登记。各级各部门要以开展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为抓手,组织乡镇政府、村组共同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把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积极推动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林权流转交易系统接入平台,建立林权登记信息与林地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林权登记、交易管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按照《不动产登记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林权日常登记;探索实施“互联网+林权登记”,把林权登记向乡镇、村组延伸,实现“就近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要跟踪指导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力争形成可复制借鉴的“邢台经验”。


协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要统筹谋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林种植,大力发展核桃、板栗、山楂等优势特色经济林,积极引进杜仲、榛子、油用牡丹等新兴特色经济林种植,打造一批特色经济林种植基地;充分挖掘林下空间,大力推广林菌、林药、林禽等多元化林下经济模式;扶持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林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大户+农户”等市场运作模式,提高规范化管理、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坚持国有林场示范带动,重点抓好南宫市杜庄国营林场、国营隆尧林场扩大林下禽畜养殖规模,指导国有长信林场大力发展林苗间作模式,引导沙河市林场壮大林下蚯蚓养殖等,打造一批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推动国有长信林场种苗基地试点建设,建设林木良种繁育基地,保障“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种苗供应;积极探索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模式,统筹开发管理林业碳汇项目,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积极探索森林旅游产业模式,打造一批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着力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


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坚决依法维护承包权、经营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林业投资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力推进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释放产业聚集效益;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做好要素保障,引进培育优质林业企业,示范带动产业提档升级;主动靠前服务,帮扶林业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协同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政银企对接,探索创新支持途径,加大对林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研究开发期限长、利率低、手续简便的林业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林业碳汇预期收益权、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林业经营收益权等质押贷款业务,进一步放活林权金融效能;因地制宜开展林权收储机构建设,鼓励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着力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强林权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探索通过“总对总”方式,实现银行贷款审批系统接入全市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实现林权抵押登记与贷款审批“集成办”;探索开展特色林果保险业务,增加林业保险险种,提升各类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为集体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王露橦 通讯员 崔蕾

来源:邢台日报

编辑:韩亭亭 范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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