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我市部分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1、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24年11月27日零时起实施抓拍。